13年前,那个守着30平米房索要1500万的广州钉子户,如今怎样了?

文|黄律议法

文章由黄律议法头条首发


«——【·前言·】——»

【“未经授权,禁止搬运,违者必究”】

“45平方的破旧瓦房,还有14平是违章搭建,也就是说只有30平”

这样的一个房子竟然敢报价1500万,而且是13年前,你敢想象吗,承包商:给她800万她都不肯!

2010年,亚运会的举办选在了广州,这个城市也因此热闹起来,此后的几年,各种项目都慢慢开展,广州也因此出现了一大批的拆二代。

由于广州的房价本来就较高,政府迫于工程项目不得不对某些居民实行拆迁,同时进行高额赔偿,好巧不巧,政府收到了建造珠海大桥的工程任务。

珠海大桥全长3125米,跨越了无数居民的居住地,为了让老百姓们心满意足的搬走,当时的广州政府也开出了每平方8000元,再加上一所安置房的条件。

对于13年前的水平,这个条件显然已经非常优越,甚至超越了市中心的房价,很多人也都见好就收,拿着拆迁款搬进了安置房里。

可俗话说得好,人群中总有一个亮眼的,这不就有一名叫梁蓉的大妈说什么就是不肯搬走,只因为自己的房子是在珠海大桥工程的正中间?

最开始梁蓉以安置房的地理位置不好作为借口,可没想那政府在不停调换后,梁蓉又将理由变成了风水不好,面积太小以及各种原因。

这时的承包商也意识到,梁蓉根本就不是想要安置房,而是想要赔偿款。

可梁蓉的房子是旧瓦房不说,面积还只有30平,按照赔偿条件也只能拿到24万的赔偿款,但对于这个价钱,梁蓉显然不满意。

梁蓉表示自己的房子虽然小,但是位置非常好,是珠海大桥的中心位置,必须要多一些拆迁款。

就这样,随着工期的到来,承包商最终把赔偿款开到了200万的价格,这个数字足以让梁蓉在那个年代成为人上人,可不料人的贪婪一旦开启,就很难再收手。

从最开始的24万梁蓉不停的加一倍,48万,96万,200万,眼看承包商不停妥协,梁蓉竟然在对方开出200万的价格后又将拆迁款提到了400万。

由于工期将至,承包商甚至在一天就登门拜访了五次,最终都是说不通,无奈下也只能对400万的价格进行了妥协。

但谁知梁蓉竟然还不满意,并且再一次将价格提到了800万。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400万足以在广州买一小栋的单元楼了,放到今天,不就是妥妥的包租婆了吗,每天靠收租就能日入过万,后半辈子都不用工作了。

可谁都不知道当时的梁蓉到底在想什么,对于400万的天价竟然还是选择了拒绝,承包商也从这里看出来梁蓉就是一个无底洞,就算同意800万她也还会往上提价。

于是工作人员直接忽视了梁蓉,选择先硬着头皮开工,可没过多久,工程就施工到了梁蓉家的位置,由于旧瓦房位于正中间,如果不拆除整个大桥都非常不美观。

无可奈何之下,承包商只能再次找到梁蓉,并承诺答应会给她800万元的拆迁款,而结果也跟他们想的一样,梁蓉果然没有就此打住,再次将价格翻了一倍,提出1500万元的赔偿。

30平的旧瓦房,提出了1500万元的赔偿费,就算是故宫旁边的四合院拆迁在那个年代也没有这个价格吧。

一气之下承包商想出了对策,决定修改工程图,在梁蓉的住处进行分叉,直接将其绕过去,就这样,梁蓉的旧瓦房成了大桥正中间的“一只眼睛”。

事情爆火后,梁蓉的房子也成了著名景点:海珠之眼。

从图片上来看,大桥在即将到达梁蓉房子的地方兵分两路,完美绕过最终再进行了合并,同时由于大桥的建立,地基在不断升高,只留下梁蓉的房子没人管。

因此梁蓉就像住在一个悬崖断壁下,太阳照不到,空气也阴暗还潮湿,不仅如此,不少听说梁蓉这个著名钉子户的人都前来观看,游客多了,垃圾也变得多了,慢慢的梁蓉的房子也成了人造垃圾场。

梁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房子的好位置可以不断吸承包商的血,但对方却改变了策略,让梁蓉的房子变得一文不值。

直到2020年,梁蓉再也坚持不住,她找到媒体希望可以通过舆论解决自己的拆迁问题,毕竟那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

她这次表示只要可以给400万的拆迁款她就会搬走,首先要知道,2010年的400万和2020年的400万已经是两个概念,更何况是广州,消费位于第一的全国一线城市。

而第二,大桥已经运行了数十年,当初给梁蓉的房子开价如此高就是为了大桥的运行,如今都已经运行起来了,谁还会管她呢?

事已至此,别说400万了,就算是最初的24万想必都不会有人给她,据记者了解,2022年,梁蓉的“海珠之眼”已经成了一个空房子,显然一家人已经搬离了此地。

当时800万都不肯出手的房子,如今竟然成了免费扔了的房屋,梁蓉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婪,会断送自己幸福的后半生。

10几年的坚守,梁蓉本以为可以换来千万元的赔偿款,可没想到却换来了10年的桥下生活,为自己得来了一个史上最著名的钉子户称号。

试想一下,如果当初的800万梁蓉选择了妥协,现在是不是也成了穿着人字拖,大裤衩,每天行走在楼房里收租的顶级富豪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欢迎关注@黄律议法

下期给您带来更精彩的案例分析!

[由于平台规则,只有当您跟我有更多互动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铁粉。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

[免责声明]文章案例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案件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删除内容!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1

标签:广州   铁粉   承包商   珠海   瓦房   大桥   钉子户   年前   房子   位置   房屋   价格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