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区政府官网发布,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连岛景区海上功能提升配套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10个工作日)。
项目位于连云港市东部海域连岛度假区,连岛南岸,南环岛路南侧,建设内容分为岸基工程和海域工程两个部分。其中海域工程包括主通道栈桥500 ,固定栈桥260 ,钢引桥4座,浮体码头5000 ,趸船2座,趸船固定桩8根,浮体码头固定桩150根,疏浚6万立方米。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6个月,计划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2024年底完成。
从整个公示报告书中了解到,项目位于连岛南岸,南环岛路南侧,主要为连岛海上观光路线提供游客接驳点,也为游艇俱乐部提供停靠,休憩,补能等功能,充当游艇旅游海上服务区。项目的定位为打造一个连岛旅游目的地的新地标,连岛旅游线路的新模式。
期待项目早日建成投用
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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