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苏州毒地”再发酵,苏钢集团反指违规施工产生二次污染

图源:作者拍摄,涉事项目宣传海报

自2022年4月经由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点名后,陆家嘴(600663.SH)苏州项目毒地问题始被掀开一角。近一年来,陆家嘴陆续发现项目17个地块中有14块土地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范围及程度与卖地方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钢集团”)事前公布检测结果出入较大。

此后,陆家嘴曾致函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苏州市资规局”)要求退地赔偿,然而该事件至今已延宕一年半有余,涉事双方始终未能就此达成处理方案,近日陆家嘴一纸百亿索赔案获书面受理通知的公告,引发事件再度发酵。

对此,苏钢集团今日凌晨紧急回应,直指土地污染问题系陆家嘴项目施工方因操作不当造成二次污染。将土地污染事件推入扑朔迷离之境。

被反指施工不规范带来二次污染

纷争之下,让事件变得棘手的是,除了涉案金额大外,还因涉事项目已部分建成,其中包括学校、核心商业区、写字楼、住宅等,而国际学校和住宅曾一度正常使用。根据陆家嘴的说法,事件缘起于其意外发现已建教育设施地块存在严重污染风险,并向上报告。这也使得土地污染实际情况事前是否存在刻意隐瞒问题,成为该事件的核心争议点。

陆家嘴苏州毒地项目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面积达108万平方米,该项目共有17个地块,拿地时间是2016年,项目由陆家嘴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绿岸”)开发建设。加上拿地代价85亿元和拿地后21.9亿元的工程累计投入,对于该百万方的项目,陆家嘴目前合计投入超过106亿元。该项目也是陆家嘴“走出去”战略下为数不多的重点项目。

在今日凌晨发布情况说明中,苏钢集团对该事件涉及的4个方面进行回应。其中关于核心争议点,苏钢集团否认陆家嘴指出的存在违规隐瞒信息的情况,并反指陆家嘴施工作业造成二次污染。

具体来看,苏钢集团表示,2016年已在披露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场地及场地附近开展造成地下水扰动的施工”“场地开挖前必须做好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行环境监理,避免污染物扩散,对周边环境及居住区产生影响。”

苏钢集团指出,陆家嘴联合体方在开发建设苏州绿岸地块期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行为和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图源:苏钢集团微信公众号

图源:苏钢集团

回应之余,苏钢集团也表明态度,称正在积极应诉,相信司法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检测结果“打架”,土地污染实际情况未明

苏钢集团的最新回应使得土地污染事件是否存在刻意隐瞒情况的认定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关于涉事地块的实际污染情况,目前外界仍难得实情,双方另请的检测机构给出了不一致的检测结果。

图注:作者拍摄,锦绣和陆坊酷似陆家嘴上海前滩太古里项目,原计划2021年11月开业运营

图源:作者拍摄

2022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公布的信访信息提到,“绿案项目应按照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但陆家嘴申请信息公开时,相关部门并未提供应当前置的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记录,2015年苏钢集团补做的各个土调报告布点不科学、采样不充分、标准不匹配、结论不真实,而高新区相关部门对该报告仍然予以审批通过。”

不过,这一情况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中,被认定为不属实,并指出,苏钢集团2016年公开挂牌转让时对项目地块的土壤调查及污染信息依法进行了清晰全面的披露,并进行了多次明确的提示。

根据近一年来陆家嘴持续披露的情况,陆家嘴另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涉事项目17个地块有14个地块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情况,其中,9号、11号、12号、17号地块土壤存在强致癌物苯并[a]芘超标的情况,这与苏钢集团挂牌时披露的非焦区基本未受到污染,焦化区仅4号地块存在局部污染的情况出入较大。

此外,在今日的情况说明中,针对2号地块和其他地块检测情况,苏钢集团表示,2022年,联合体方与公司一致同意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南京环科所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结果表明,已有居民入住的14、15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的8、9、12、13、16号地块和未开发建设的7、11、17号地块,属可安全利用地块;焦化区1、2、3、4、5、6号和10号非焦化区10号地块(其中仅2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截至目前,虽然双方均已另请检测机构对涉事的17个地块的污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但至今仍没有双方认可的调查结果公示出来。

事件中穿插行政处罚和用地性质变更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土地污染事件悬而未决的过程中,陆家嘴同时面临因涉事项目而起的行政罚款和后续损失。据陆家嘴披露,其正在就相关处罚和土地性质变更带来的损失进行行政诉讼或“维权”。

具体来看,2022年,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绿岸作出关于2号地块雷丁学校建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雷丁学校项目停止建设,罚款542.7683万元”,并向绿岸公司发出《行政撤销事前告知书》,拟将2号地块用地性质恢复为工业(研发)用地事宜。

据披露,处罚缘由是,发现雷丁学校内建有物理、化学、生物和科学实验室,须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审批,但绿岸公司提交的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中没有涉及实验室,构成未批先建,据悉,该处罚金额在苏州绿岸申请举行听证前是1430万元。

对此,陆家嘴披露称绿岸公司基于“过罚相当”的相关规定,已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尚未见到该案件的进一步进展。

另据陆家嘴披露,此次土地污染问题最初正是因为发现雷丁学校所在2号地块存在土地污染情况而暴露出来。

罚款之余,焦点地块2号地块的土地性质也被变更。

2023年2月,苏州市资规局称,苏州市资规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分局于2019年11月将2号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研发)”变更为“教育用地”的行为不符合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将2号地块用地性质恢复为工业(研发用地)。

除此之外,因土地污染事件牵连,雷丁学校已无法完成综合验收,但苏州绿岸依然因此被扣除100万元的保证金。

图源:作者拍摄,雷丁学校

据披露,2021年8月,为申请容缺办理雷丁学校办学许可证,苏州绿岸向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了金额1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承诺将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2号地块雷丁学校项目综合验收。

事件胶着之际,公告显示,2023年8月28日,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雷丁学校项目未完成综合验收为由,要求银行兑付100万元保函,并于9月7日完成款项划付,陆家嘴表示,就此已多次致函表示异议,后续将积极维权。

各方面临公诉算账

此次毒地事件并非单纯的商业纠纷,在陆家嘴将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资规局五方告上法庭并索赔100亿后,等待着各方的还有公诉。

图源:作者拍摄,锦绣澜山锦园有人居住

2023年以来,多家环保机构对该事件所涉主体提起公诉。今年4月,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以苏钢集团和出具原始检测报告的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城公司”)为被告,以苏州绿岸为第三人,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要求苏钢集团和苏城公司承担修复等责任。

今年5月,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以苏州绿岸为被告,向南京市中院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要求苏州绿岸承担污染修复等责任。

图源:作者拍摄,涉事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

2023年7月,武汉行澈环保公益发展中心以苏钢集团、苏州绿岸为被告,亦向南京市中院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要求两被告承担污染修复等责任,并公开赔礼道歉。(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 张孙明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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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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