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咨询服务等为名,电商平台主管半年收受280余万元“好处费”

利用职务之便动用手中权利牟私利,甚至不惜侵害到平台、公司的利益……上海知名潮流电商品牌运营部的一名主管,不仅自己收受商家的提成、回扣,还伙同其他运营主管一起收好处费。

9月15日下午,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暨民营企业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发布涉企典型案例。

电商平台主管收受好处费

本市某潮流电商平台公司廉政部门接商家举报,称公司员工莫某在其担任运营经理期间,以帮助商家入驻、开拓运营市场为名向商家索要好处费。公司秉持“零容忍”的态度,立即向虹口公安分局经侦部门报案。

经查,莫某在担任该平台公司品牌运营部主管期间,自以为品牌运营主管是手握商家入驻和运营生杀大权的生死官,就想着用这个权力和商家作交易。

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莫某自己或伙同其他运营主管,与商家一拍即合,一方面帮助商家入驻平台、参与推广活动、获取更高回报率;另一方面以“提供咨询服务”“额外付出劳动”为由收取商家的提成、回扣,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里就收受好处费280余万元。

对5名公司员工做出刑事处理

虹口检察院审理期间,发现莫某的问题并不是个例,这种现象和潜规则已侵害到平台公司的其他层面,为了保障该平台公司的健康发展,检察院与该公司廉政部门巧打配合战,通过立案监督、追诉等方式先后挖出潜藏在品牌运营、网络推广等部门的一批蛀虫。在公司廉政部门的配合下,共计对5名公司员工做出刑事处理。

治标更要治本,除了对受贿人依法惩治外,虹口检察院对行业内涉及行贿的3家品牌商及负责人、串联行受贿双方的介绍人均进行了刑事处理。特别是针对品牌商,在落实合规经营整改的大前提下,虽然对公司做出了定罪不诉的决定,但“不起诉 不处罚”,在不起诉后检察院向公司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处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察意见,避免“不刑不罚”的情况,最大限度实现罚当其错的法律效果。

同时,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平台公司在运营管理、廉政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通过走访、调研平台公司及品牌商公司,了解“行业潜规则”的症结所在,并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为公司廉政建设献计献策,与平台公司廉政部门合力提升公司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并助力涉案的3家品牌商依法合规经营。

近日,检察院也获悉该电商平台通过拆分招商及运营业务职能,细化员工运营职权,加入行业黑名单联盟等方式自行进行了整改。

涉企案件的办理,往往涉及区域经济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同时保障民营企业健康良序发展,对于犯罪嫌疑人依法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充分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但“宽”并不意味着对单位或个人“不诉不罚”,虹口检察院通过听证、刑行反向衔接,不仅让单位敲响警钟,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更与企业共同营造法治现代化的营商环境。

检察院也发现,涉企案件所折射出的问题,不仅仅存在于个案,往往牵涉到企业部门、业务链条、行业情况的共同性、普遍性问题,虹口检察院在查找分析其制度性、管理性根源,并畅通检企之间的沟通的同时,也在立足以办案推动企业治理、以建议推动行业规范上下功夫,努力通过检察建议、检企协作等方式共促行业廉政制度体系建设。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6

标签:好处费   虹口   不起诉   平台   检察院   咨询服务   半年   部门   商家   品牌   行业   公司   余万元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