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冰妍偷逃税被罚

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依法对

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前期,重庆市税务部门通过分析发现袁冰妍存在涉税风险,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袁冰妍仍整改不彻底,加之其关联企业存在偷逃税嫌疑,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袁冰妍取得部分劳务报酬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并将部分用于个人的消费性支出在其控股关联企业违规列支,少缴个人所得税。其关联企业存在将用于个人消费性支出在企业违规列支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问题。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袁冰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如实提供资料,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袁冰妍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7.38万元;对其关联企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2.98万元。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已依法向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已按规定缴清税款罚款及滞纳金。


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截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监制:徐蕊

编辑:马骁驹、周杉
实习:马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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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标签:决定书   滞纳金   重庆市   税款   个人所得税   文娱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务   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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