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纵览客户端讯(河北日报记者陈宝云)9月1日,《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承德境内名胜古迹荟萃,自然风光秀丽,是国务院发布的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条例》的施行,是承德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生态旅游城市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标志,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提供了法治保障,在承德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据介绍,《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明确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包括清王朝早中期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形成的重要物质空间;长城世界文化遗产(承德段)、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世界文化遗产、滦河漕运文化带、清帝北巡御道文化线路段落;与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紧密相关的历史城区山水形胜、空间格局、历史地形、传统街巷、重要景观视点视域及空间视廓、人文景观;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革命史迹、革命传统文化以及体现塞罕坝精神场景、实物的红色资源;其他应当依法保护的内容。

《条例》坚持以传承承德历史文化名城古今特质历史文脉为主线,全面整合具有承德特色的文化遗产资源,完善保护体系和保护层次,形成古今交融的保护空间格局;提出以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为核心,建立大避暑山庄历史文化保护区,通过山与城、城与水、水与文物、文物与清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营造城市与山水、城市与文物、城市与历史的渗透融合,景城一体的名城特色。在保护利用方面,探索文化遗产与各类国土空间相融合的规划及管控体系,坚持历史文化遗产与承德丰富旅游资源相融合,与乡村振兴相融合,推动承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生态旅游城市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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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承德市   避暑山庄   承德   历史文化名城   文化遗产   文物   条例   正式   城市   历史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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