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疾控中心重要提示

十一月传染病防病提示

十一月,即将迎来立冬和小雪两个节气,气温进一步下降,各种病毒和细菌也随着新一轮的冷空气“如约而至”,是呼吸道传染病、诺如病毒等肠道传染病易发时节。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在注意防寒保暖的同时,也要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性感冒、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的预防。此外,近期全国大范围的出现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的病例,要重点加强防治,一旦身体有不适的症状,请及时就医。

新冠病毒感染

秋冬季节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由于新冠病毒的不断变异,一旦人群的免疫力降低,就可能会导致重复感染,60岁以上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以及儿童要注意做好防护。

预防小提示

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勤洗手,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打喷嚏或者咳嗽时要遮掩口鼻,保持开窗通风。

要做好自我监测,一旦出现发烧、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尽可能减少外出活动,视情况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增强自身免疫力。保证充足的睡眠及休息、避免过度劳累、适量运动、合理膳食。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感冒是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疾病,以冬春季多见,临床表现为高热、乏力、头痛、咳嗽、全身肌肉酸痛等全身中毒症状为主,而呼吸道症状较轻。流感传播迅速,容易在学校及托幼机构等公共场所引起聚集性感染,在流感的高发期,要做好防护和消毒。

预防小提示

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勤洗手,注意开窗通风,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抗力。

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出门佩戴口罩,打喷嚏或者咳嗽时要注意用手帕或纸巾遮住口鼻,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就医,在前往医院就诊时,患者及陪护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认真落实晨午检、病因追踪、通风消毒和病例报告等措施。做好健康宣传,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及其并发症最有效的手段,建议老年人、学生、儿童等人群到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接种流感疫苗。

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诺如病毒是引起急性肠胃炎常见的病原体之一。感染后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烧等症状。主要通过食入被病毒污染的食物、水或者接触患者粪便或呕吐物、还可以通过间接接触和吸入含诺如病毒的气溶胶等途径感染。该病毒潜伏期短、变异快、传染性强,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加强防范。

预防小提示

个人防护: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常剪指甲、勤换衣服,适当运动。

饮食调理:避免吃生冷、变质、污染的食物,生吃瓜果要洗干净,牡蛎等贝壳类海产品必须充分加热煮熟后再食用,多吃健康的、纯天然的、富含多种维生素的食品。

避免接触:若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应使用自己的饮食用具及生活用品,尽量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患者的腹泻或者呕吐物应使用含氯制剂进行消毒。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加强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班级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工作,一旦发现学生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相关部门。

支原体肺炎

支原体肺炎是由肺炎支原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以发热、剧烈咳嗽等为主要症状,突出症状是阵发性、刺激性干咳。退热后咳嗽可持续1-2周。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传染方式主要为呼吸道飞沫传播,易在人群聚集的环境中发生。

预防小提示

1、学校和托幼机构应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报告等制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及时为学生佩戴口罩并与家长联系,带学生就医或回家休息,期间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的空气流通,做好日常消毒,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

2、儿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注意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在疾病高发季节应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必要时佩戴口罩。学生不带病上课,身体不适时应立即上报老师和家长。

3、家长要做好居室环境清洁和日常通风,教育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及时关注孩子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时,应居家休息,不带病上学。孩子出现呼吸道症状后,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如果孩子出现持续发热、剧烈咳嗽、病情反复,要及时就医。家人照顾患者、陪同就医时,也要戴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预防冬季其它呼吸道传染病

十一月天气进一步转凉,昼夜温差增大,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百日咳等呼吸道传染病逐渐进入高发季节。学生、儿童和免疫力低下者应注意个人防护,避免感染。

预防小提示

1、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发生的最佳手段,对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如流行性腮腺炎、百日咳、水痘等,应积极接种疫苗,提高自身抗病能力。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打喷嚏、咳嗽时注意用纸巾遮掩口鼻,避免飞沫传播。每天定时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流行高峰期应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特别是症状较轻的病人应及早到社区医院就诊,避免发生交叉感染,待痊愈后再返学返工。

4、学校及托幼机构应保持环境整洁和空气流通,认真开展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追踪和病例报告等工作,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转自/西宁市疾控中心

来源: 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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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西宁市   托幼   支原体   呼吸道   肺炎   口罩   传染病   症状   防护   人群   提示   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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