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路霸”护林员,拦路收费,不给钱就返回,官方处理引发争议

特别提示:本文为真实案例,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

前言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听到这句耳熟能详的“劫匪”话术,必然会想到古时候拦路抢劫的强盗土匪。

但是近日,一位在四川自驾游的旅游博主却通过自媒体平台表示,他在旅行的过程中被莫名收取了“买路财”,居然还不止一次!

8月13日理县米孟河谷自驾遭遇第一次拦车收费

作为一个自驾游爱好者,陈先生(网名“老辣日记”)和几位好友约定,准备驾驶两辆越野车,从四川阿坝州理县进入,穿越米孟河谷。

这里有高原草地的广袤无边,原始森林的小众秘境,众人在这里悠闲的享受度假时光。

游玩后的众人带着欢声笑语行驶在返回的路上,但是却遇到了拦路者,并且还被莫名其妙的收取了500元的拦路费,瞬间就破坏了众人的愉悦心情。

当陈先生询问拦路人员收取的费用明细时候,拦路人员却不肯说明,只表示要交500元,如果不交就可以回去了。

考虑到太阳已经慢慢下山,玩了一天的众人也都有一些疲惫,陈先生也不愿意纠缠,无奈之下交了500元的过路费,但是交完钱后工作人员也没有提供任何的收费凭证。

回到酒店后的陈先生越想越憋屈,于是便将收取过路费的视频发到了自己的自媒体上面。

陈先生本身就是一个有几十万粉丝的旅游博主,带有一定的流量,所以视频迅速被曝光,评论区也纷纷出现了和陈先生一样遭遇的网友。

此事也引起了当地的网监部,宣传部的高度重视,林场负责单位,文旅局,派出所,县政府纷纷联系陈先生表达了歉意,并发出致歉函,向陈先生表达了歉意,也将当时的收费人员做出了处罚,同时也将500元的过路费退回给陈先生。

8月19日巴塘县遭第二次收费

距离第一次在理县米孟河谷收费时间已经过去了六天,陈先生一行人平复好心情,又来到了阿坝州的巴塘县。

游玩结束后,在下山的时候再次遇到了拦路收费的人员,这一次是一个车标价300元。

陈先生非常好奇的询问这位带着红袖箍的收费人员,这个收的到底是什么钱,结果对方转身从门卫室拿出了一张纸,让陈先生自己看。

但是陈先生看了半天,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防火告知书,仅仅是森林防火的知识和承诺。

这个告知书是陈先生上山时候签的,同时还按了手印,但是上面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有收钱的提示,于是陈先生便询问防护员。

可搞笑的是,该防护员理直气壮的说:“这里面没有,但是要给钱,三百块,不给就原路返回!”

陈先生看到对方如此的强势,沟通又没有办法沟通,便询问防护员为什么上山时候不告知,防火员却支支吾吾的表示自己当时忘说了,表示可以给陈先生减掉一百元。

陈先生通过微信支付了二百元,正要离开的时候,防护员却表示,一辆车二百,还需要陈先生再支付二百元。

此时的陈先生已经不乐意了,坚持两辆车200元,经过各种讨价还价后,护林员可能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把陈先生的车队放了出去。

这一次陈先生已经确认这个就是私人收取的,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令规定,于是又一次将视频传到了自媒体,并且重点艾特了相关执法部门。

故意炒作还是合理合法?

陈先生的视频通过自媒体账号“老辣日记”发出后,得到了很大的关注,毕竟因为口罩的原因,大家都想趁着节假日出去旅旅游,愉悦一下心情。

而四川作为天府之国,不但有各种的美食,而且还有媲美西藏新疆的川西之地。

旅游本身就是想要愉悦心情,但是如果遇上这种拦路要钱的情况,会大大降低游玩的体验感,所以网友也纷纷在评论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手整顿,能让游客放心旅游。

但是也有一部分人质疑陈先生(老辣日记)是在故意制造恐慌,目的是为了提高视频的播放,给自己增长粉丝,是故意炒作,那面的收费都是正常的收费。

看了一些认为陈先生是故意炒作的博主,她们的反驳描述主要在以下几点:

第一:收费合理,因为收的钱是修路的维护费,是村民自己在山上铲出来的路,而且因为川西经常会有山体滑坡现象,有落石,所以每天也有很多村民在清路。

第二:价格不贵,因为三百元是一个车,一个车五个人,就相当于六十元一个人,远远低于其他景点的收费标准。

第三:正常的都是上山要交钱,作为一个旅游博主不可能不知道。

因为本人也没有去过那面,不了解当地具体的情况,但是凭着陈先生发布的收费视频能看出这三个质疑点,都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就是合法性,任何一个旅游地点都是在国家文旅局登记备案的,需要门票的地方会开具由国家文旅局统一订制并且在门票里包含景点费,保险和税费等。

如果不属于国家文旅局的管辖范围,比如山庄,私人园林等,一旦涉及经营收费的项目,需要向当地的工商局和税务局进行申报,并且按比例缴纳税费。

其次,如果作为一个旅游景点,那么道路的修缮维护费以及人工费都是可以由当地的文旅部门提供。

而如果不是旅游景点,是为了出行方便自己修缮的道路,是不应该把这个钱转嫁到旅游者的头上,而且居民也是没有收取款项的权力。

第三点,如果他的收费合理,那么除了老年,儿童,军人或持相关证件的人可以享受减免价格外,所有的价格应该都是统一的。

但是在视频当中,戴红袖箍的收费人员却将价格随意调解,这一点也能说明这笔费用收取的并不合规。

第四点,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明文规定,所有需要支付的款项都是需要明文告知,但是通过陈先生发的还原现场的视频。

该执勤人员并不能够提供有关费用的书面说明,也从侧面表示了该收费属于违反规定的私人操作。

最后一点就是“不交钱就让原路返回”,这个话语已经带有明显的威胁性质,有种不交钱就别想走的感觉,依然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

所以根据以上五点,陈先生遭遇的“乱收费”现象不合理,不合规,更不合法。

处罚结果引争议,是不是”隔靴挠痒“?

老辣在巴塘遭遇不合理收费“的相关视频已经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极度重视,巴塘县迅速联合公安,纪检等部门成立了调查组。

经调查陈先生遇到的“不合理收费”情况属实,所以除了给陈先生进行了道歉外,退还了二百元钱。

同时,认为涉事村民贡某的乱收费行为予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并将罚款的二百元也补偿给了陈先生。

处罚结果公示了之后,陈先生接受的相关人员的道歉,同时在了解到确实是村民自己掏钱修的道路时,将补偿的两百元捐赠了出去。

但是网友们却对这个处罚结果炸锅了,纷纷表示“这个处罚是不是有点轻?”“查一查这个防火员的收款记录”、“这绝对不是第一次犯事,建议多查查”、“违法的处罚太低了”、“拦路抢劫,才罚两百?没事一单就出来了”等等。

之所以网友们纷纷对这个结果不满,根本原因就是在曝光之前是否经常出现这个问题。

如果被恶意收费的这个人不是有几十万粉丝的旅游博主,而只是一个普通人,是否还会有这样的处理结果呢?究竟这个问题是否属于敲诈勒索呢?相关部门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呢?

如果要是判定敲诈勒索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
2、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敲诈勒索的。
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阻拦陈先生的红袖箍,在明知道没有明文收费标准的时候仍然强行向陈先生索要“过路费”,如果不给钱就让陈先生返回去,不允许下山。

从性质上来讲有敲诈勒索的倾向,但是因为只收取了200-500元,又没有额外的暴力行为,所以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并且又无法证实其有多次的索要行为,便只能按照治安问题进行处理。

并且在陈先生报案后,能够主动积极的配合相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退回非法所得并缴纳处罚金,所以这个责任较轻,处罚标准是没有问题的。

结语:

不管是陈先生第一次被收取的五百元,还是第二次被收取的二百元,都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达到了让陈先生满意的结果。

但是短短的一周内,便在同一个人身上发生了两次这样影响体验感的事情,不得不说当地政府确实需要严肃的处理一下了。

还记得疫情刚开放,全国爆发旅游热潮的时候,甘孜网红旅游局的局长曾掷地有声的表示“谁砸了甘孜旅游的锅,他就要砸谁的碗。”

甘孜旅游局局长刘洪

目前看来砸锅的事情还是层出不穷,屡见不鲜,造成这个结果的可能就是惩戒力度太小,犯错成本太低。

虽然一切都依照法律的规定,但着实可以找出典型,从严处理,从而还天府之城一片大好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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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标签:甘孜   巴塘县   护林员   理县   路霸   巴塘   过路费   老辣   敲诈勒索   村民   人员   官方   旅游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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