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0元民宿被平台调成国庆特价2780元?老板吓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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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丽水,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民宿老板打开某平台自家民宿价格页面后,吓了一跳,原本680元一天的客房,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平台调整为了国庆特价2780元!


记者致电平台客服,对方表示平台不会私自更改价格,只有商家和平台与其对接的业务经理有权限修改价格。

另据报道,涉事平台称系工作人员误操作所致,目前已修改解决。

“680元民宿被平台调成国庆2780”

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9月26日,云和非凡聆汀民宿老板陈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民宿店开了5年,规模较小,总共6个房间。全年价格是固定的,节假日也未曾涨价。每间房赠送一份早餐和一份正餐,节假日期间只赠送早餐。

令她疑惑的是,临近国庆假期,房却一直订不出去。“目前只上架了两个平台,开店至今在平台上总共成交不超过10单,平常订房主要靠熟人推荐。最近生意不好,我本打算打开后台看看,借助平台推广一下,没想到价格变成了2780元。”

“平台上一间房的价格快抵得上包整栋了,可能是因为价格太不合理,平台上没有人预订我的民宿。”目前,她已将价格更正,并在平台上暂时关闭店铺。


当时民宿老板还以为是网页出错了,就赶紧联系了平台客服。客服说,这是平台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自动调整的价格。民宿老板说,自己从来没有同意过这样的调价,也没有收到过任何通知。他觉得这样做很不合理,也很不道德。他说:“我开民宿就是想给游客提供一个舒适、安静、美丽的住所,让他们感受丽水的风景和文化。我从来不想靠涨价赚钱,我觉得这样会失去客人的信任和喜爱。我已经把我的民宿从平台上下架了,不然别人以为我是在宰客。”

不少网友反映遇到过这种情况,也有网友建议,直接打电话到民宿问价格,可以要到“好价格”。


但也有网友认为这是商家自导自演。


也有网友表示自己就是做民宿的,该网友称,平台一般不会后台改价,因为平台的佣金是固定10%,它们一般更希望低价卖出去抢别的平台客源。超出老板原价的金额平台如果想多赚只会改前台价,不会改后台价,估计这是老板设置了节日价或者远期保护价,系统自动设置的。


据报道,这位民宿老板所遭遇的“暗涨”现象并非个例。在某平台上搜索“丽水民宿”,可以看到很多民宿的价格都高达上千元甚至上万元。而在非节假日时期,这些民宿的价格只有几百元左右。而且多数民宿老板也不知道自己的价格被平台调整了。有些人则表示,这是平台的规则,他们无法改变。平台方面则表示,他们是根据大数据分析和算法优化,动态调整价格的,这是为了保证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他们还称,他们会定期向商家发送价格变动的通知,如果商家不满意,可以随时下架或修改价格。

对此,有专家指出,平台方面的做法存在法律风险和道德问题。他们说,平台方面应该尊重商家的自主权利,不能擅自调整价格,更不能隐瞒或误导商家。同时,平台方面也应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利用节假日等时机进行不合理的涨价,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专家建议,商家和消费者都应该提高警惕,多方比较价格,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平台和民宿。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不正当竞争和价格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

中秋国庆将迎出游高峰期

多地要求商家加强价格自律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从目前各大平台火爆的预订数据来看,中秋、国庆将迎来一个大众出游高峰期。游客权益保障也成为公众关注的问题。昨日记者注意到,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发出提醒告诫,要求商家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扰乱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 浙江舟山:酒店民宿不得恶意退单

昨日,浙江舟山向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发布价格提醒告诫,提醒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海鲜、水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市价”等模糊语言在价签上标示,必须在醒目位置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

各相关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以及低标高结、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采用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和质量与价格不符。酒店、民宿经营者不得采用恶意退单、“坐地起价”等形式,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

  • 武汉:正确引导景区内餐饮合理定价

拥有黄鹤楼等知名景点的武汉一直是假日旅游热门城市。前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价格竞争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相关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根据经营成本及供求关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不得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自觉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名称、计量单位、规格、价格。收费内容应真实准确,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捆绑收费。

各酒店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消费信息和价格,现场客房图片展示信息应与实际住房一致。不得采取不正当价格手段或方式对客房相关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已预订客房任意加价销售,或者私自毁约加价转售他人。

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在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以及特定人群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正确引导景区内餐饮企业合理定价,不得在同一经营场所对同一菜品使用“两种价格”。景区内及周边停车场应按要求做好价格公示,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严格落实好30分钟免费停车政策。

  • 厦门:杜绝用“时令价”等标示方式

黄金周将至,厦门旅游市场持续升温。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提醒经营者谨慎自主定价,除了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定价外,还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消费者采取积极的态度。应以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努力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与服务,避免违背市场规律的过高定价。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货签对位、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标示方式;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低标高结、虚假宣传等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促销。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同时,行业组织要积极引导会员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员工合规意识和工作能力的培训,及时积极处置消费投诉,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不激化与消费者之间矛盾。与消费者无法协商一致时,引导消费者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

  • 南京:酒店餐饮等不得虚假折价

国内知名旅游城市南京9月18日向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提醒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经营者切实加强价格管理,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客房价格,客房内相关物品属有偿使用的,要清晰醒目标示售价;各餐饮饭店经营者应当采用有效形式,按规定明码标价。

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经营者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折价、减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此外,江苏南通、山东德州、安徽蚌埠、云南曲靖等多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均发布了提醒告诫,要求相关经营者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扰乱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等。



期资深编辑 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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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标签:国庆   老板   平台   醒目   经营者   市场价格   虚假   消费者   特价   商家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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