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退我进,有线电视的春天来了?

近日,工信部公布了2023年1月至8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在公布的相关数据中,并未公布IPTV用户数据。在2023年4月份工信部公布的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我国的IPTV用户数已到达3.89亿,比上年末净增830.8万户。

工信部为何不再公布IPTV发展相关数据呢?

首先,工信部数据通报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促进业务发展,激励运营商赶超竞争对手。我国的IPTV经过短短的几年时间,就快速超过传统的有线电视。截止2023年4月份,我国IPTV用户数比有线电视用户数的2倍还多,在这种市场格局下继续通报IPTV用户数已经没有太大意义。

其次,由于IPTV用户数发展过快,未免存在一些“水分”,比如因为业务指标的原因造成新用户虚增。由于指标的压力,运营商将IPTV发展任务落实到一线的时候往往层层加码,最后一线员工为了完成任务只好“送亲戚、送朋友”甚至自己花钱养机顶盒。这种业务发展模式虽然除了数据“漂亮”以外,没有任何好处,特别是造成业务的“亚健康”,所以运营商需要对IPTV业务进行夯实。

此外,从工信部通报的数据内容来看,除了公布传统的几项业务数据以外(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等业务)还新增了对“公共服务、车联网、智慧零售、智慧家居的物联网终端规模”具体分类的相关数据信息。一方面弱化诸如IPTV这种对收入利润贡献不太大的业务,另一方面也说明运营商在逐步进行业务调整,未来的业务将向着收入和利润更高的产业转移,这些新的业务领域不论在创新度还是在拓展性上都具有广阔的空间。这种情况下,逐步弱化IPTV的发展是完全可能的。

运营商弱化IPTV的发展,有线电视是否就能坐收渔利呢?

1.目前的市场格局已经非常明朗,在用户数的规模数据上IPTV与有线电视是2:1的关系,即使IPTV不再发力,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比例关系都很难缩小,反之,如果有线电视在创新方面无法吸引用户,这个比例还会继续加大。

2.只要对电视业务稍有研究,我们就会发现有线电视和IPTV在源头上是“同宗同源”的,他们的内容提供者尤其是电视节目的提供者都是电视台(包括总台以及各地的省级电视台),在分工上,有线电视和IPTV都是担负传输通道的角色,因此,双方属于同质化极高的产品,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可替代性非常强。

在可替代性的选择上,一方面要靠电视运营商在营销、服务以及创新上要能吸引用户,另一方面还要看其传输技术的可持续发展性。就传输技术上基于IP网络的传输与基于同轴电缆的传输各有优点,特别是有线电视在电视节目单向信号传输中使用的广播式传输技术是无可替代的,但是总体来说IPTV的传输模式是未来的趋势,高清、超高清、高互动对于传统的有线电视来说将越来越力不从心。

总之,电视市场的竞争依然激烈,那种“坐享其成”的梦想是不可能的,要想“敌退我进”只有加强产品的创新,持续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否则依然会“敌退我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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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标签:有线电视   用户数   提供者   运营商   春天   传统   我国   业务   数据   用户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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