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2023年广州市房屋建筑精品工程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精品意识,推动精品工程建设,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品质,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穗建质〔2021〕322号)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精品工程办公室”)于第三季度组织精品工程申报评选工作。经评选,全市共27个房屋建筑工程入选精品工程项目,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25日(为期15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交证明材料。提出异议须提供真实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异议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异议。我局收到书面异议材料后,将对异议候选项目重新审核。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3号楼206室(邮政编码:510030)。

电子邮箱:maike@gz.gov.cn

附件:

2023年广州市房屋建筑精品工程候选项目.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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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标签:建设局   广州市   越秀   房屋建筑   精品工程   异议   城乡   住房   书面   办公室   项目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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