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8月,云南省已开设社邮社银合作网点55个

近年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构建“城市一刻钟、农村社区全覆盖”的社保便民服务圈为目标,开启社保社邮社银多元合作服务新模式,缩短社保“服务半径”,缩短群众获取社保服务的“空间距离”。

截至今年8月,全省已开设社邮、社银合作网点55个;2023年,将建设人工代办社保业务的合作网点100个、自助办理社保业务的合作网点500个,实现全省州市全覆盖。

“精心”布局合作网点,延伸服务半径“就近办”

列出问题清单。针对群众关心的网点少、跑得远等问题,针对性制定调研课题,多次组织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清单式列出社保经办机构网点少、分布散、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不便等人社服务痛点、短板问题,着眼取长补短,充分结合邮政局所、银行网点在城区和乡镇的差异性服务定位,合作破解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数量少、覆盖区域窄、服务供给不足的难题。

整合服务清单。结合邮政局所、银行网点数量多、覆盖面广的特点,在服务对象密集的区域,科学确定合作点位置,明确合作标准,明确服务事项,在邮政局所、银行网点设立专门的社保服务窗口,提供与社保经办机构同质的政策咨询、业务受理、查询打印等服务。

转化行动清单。依托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联合邮政、银行,深入乡村、社区、产业园区,走进军营、高校、企业,在社保政策宣讲、参保信息采集、待遇资格认证、便民政务寄递、普惠金融服务等合作领域,提供移动式“上门”服务。

“用心”谋划合作方式,整合服务事项“一窗办”

梳理事项“一窗受办”。梳理人社公共服务事项,整理出社邮社银合作事项清单,参保单位和群众到合作的邮政、银行网点,即可办理享受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参保缴费证明打印、领取待遇证明打印等服务,实现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基本信息维护、社会保险待遇申领及社会保障卡管理等51项业务“一窗收、一窗办、一窗返”。

规范服务“标准统一”。优化社邮社银合作业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各级社保和合作机构共同制定合作网点管理制度、设立退出制度、办事人申述举报及纠纷调解制度、业务日常巡查检查制度、收件业务档案交换制度、经办人员交叉培训制度等规章制度,实现社邮社银合作标准化。

一线服务“触手可及”。优化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向邮政局所、银行网点等第三方合作机构授权,采用“收件业务人工办、服务事项自助办、高频业务网厅办”的社邮社银合作新模式,让“邮政柜台”成为“社保前台”,让“银行柜员”成为“社保专员”。

“暖心”打造合作品牌,提升服务质效“放心办”

强化品牌建设。精选合作银行、邮政局所,联合打造“社银”“社邮”合作品牌,制作统一的logo标识,统一制作宣传海报,统一组织媒体进行宣介,消除参保单位和群众到邮政局所、银行网点办理社保业务的信任顾虑,加强业务培训,加强风险防控,抓好人社合作服务品牌建设,让参保单位和群众放心接受第三方机构社保服务。

强化业务培训。按照“准确解答政策、规范办理业务、优质提供服务”的目标,扎实开展邮政局所、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和驻点指导等方式,夯实社邮社银合作专窗人员的社保政策、业务经办、服务规范、应急处置等知识储备,提升社邮、社银合作专业化水平。

强化风险防控。秉持“管好系统就是管好社保基金”的理念,加强系统风险控制管理,准确定位邮政局所、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业务权限范围,加强业务授权审批管理,确保系统数据安全、社保基金安全。注重全过程跟踪、全要素保障、全方位落实,严密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竭力化解第三方业务风险。

云南网记者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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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标签:网点   云南省   邮政局   社保   清单   群众   事项   制度   机构   业务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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