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长春此地将被征收

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委托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人民大街南延)项目评估机构要约邀请公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人民大街南延)项目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土地实施征收工作,现对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要约邀请。

关于委托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

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

(人民大街南延)项目评估机构

要约邀请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人民大街南延)项目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土地实施征收工作,现对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要约邀请。

一、征收范围及内容

人民大街(丙五十路至永春快速路)段(实际征收以市规自局出具的道路规划条件图为准),项目内容为评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土地。

二、应邀单位报名资格标准

应邀参与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单位必须在长春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备案,并具有房地产评估相关资质。

三、应邀单位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单位简介、近三年重大业绩合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及电话;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五证合一手续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件即可);单位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1月18日,早9:00——晚16:00。

五、邀请单位

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六、提示说明

应本要约邀请到邀约单位报名的企业,视为向邀请单位发出要约,邀请单位将按照有关程序选定适合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联系人:张永旭 电话:0431-81123028


吉林日报社出品

来源:长春市南关区政府网

策划:韩雪洁

执行主编:于悦

编辑:吴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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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标签:长春   长春市   附属物   范围内   原件   复印件   条例   大街   单位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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