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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一居民反映,我是溆浦县双井镇人,2003年生育有一子,后生育政策放开生二胎政策后,于2016年又生育了一子,第二个孩子被确诊为重度残疾病人,已办有残疾证,请问我还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记者从卫生健康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自2016年1月1日实行全面“两孩”政策以后,于2016年3月30日全省已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同时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也不再享受相关优待奖励政策。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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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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