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一:
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以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正解:
不可以,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性收入来确定的,不得经协商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既是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也是对个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说法二:
职工工资调整了,缴费基数需要马上调整?
正解:
不需要,职工当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个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来确定的。因此,职工当年度调整工资的,应在下一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中体现。
说法三:
单位在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时计算错误,导致当年社保缴费基数低于实际水平,可以和职工协商私下另行补偿?
正解:
不可以,参保单位若发现缴费基数计算有误,应向社保中心申请缴费基数调整,不得私下协商另行补偿。
资料: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编辑:李冰倩
责编:颜文彬
页面更新: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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