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保局打造“惠民、亲民、利民、便民”服务模式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立足新时代医保工作职能,找准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定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打造“便民、利民、惠民、亲民、为民”服务模式,努力为全省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可及的医疗保障服务。
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惠民,坚持把药品耗材集采作为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举措来抓,完成第八批国家组织、十六省联盟等6批次284个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和骨科脊柱类耗材等7批次8类医用耗材落地执行,完成二至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续约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落地执行53批次725个药品、29类医用耗材和8类体外检验试剂集采中选结果,节约医药费用30多亿元。以满足群众需求和规范使用藏药为目标,牵头探索组建涉藏地区药品采购联盟,开展联合采购工作。 不断优化医药服务管理亲民,持续开展DRG/DIP付费改革三年行动,在各统筹区全面推行基础上,持续扩大医疗机构覆盖面,实际付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下降600余元,平均住院天数下降0.8天,医院精细化管理得到加强,基金使用绩效有效提升,改革效应初步显现。全面落地国家2022版医保药品目录,增补60种藏(蒙)成药、150种藏药饮片纳入目录管理。为满足各族群众多样化需求,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藏蒙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将492种2763个品规藏蒙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稳步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39项,89%的调价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利民,截至8月底,全省各级医保部门现场检查“两定”机构2446家,查处921家,追回医保基金3965.4万元,行政处罚1037.4万元。 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便民,为确保各族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更加高效的医保待遇和服务,依托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两委”、村卫生室、银行、商保机构等资源,进一步优化基层经办体系,全省404个乡镇(街道)、4630个农村(社区)建立医保经办便民服务站点,8200余名工作人员为参保群众提供服务,省、市州、县区、乡镇、村社五级经办体系实现全覆盖。主动加强与四川、甘肃、西藏等省区沟通对接,积极推进交接地区医保合作共享,全面放开省内外异地就医,更好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页面更新:2024-03-19
标签:惠民 医保 青海省 高效 医疗机构 乡镇 便民 全省 群众 药品 模式 基金 目录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所有内容加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