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宁科生物实控人虞建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央广网北京9月11日消息(记者 孙汝祥)宁科生物近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 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虞建明通知,虞建明于2023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虞建明立案。

公司表示,本次立案事项系对虞建明个人的调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立案调查期间,虞建明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的6月1日,宁科生物曾公告公司于近日被宁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宁夏证监局查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事项违约进展情况。2022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济南长悦新材料科技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长悦”)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增资3亿元,应于2022年11月20日、2022年12月20日、2023年3月31日分别支付1.5亿元、0.75亿元、0.75亿元增资款。2023年4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进展暨临时停产公告,称截至3月31日,济南长悦三期增资款违约均未实缴,导致中科新材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公司欠付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息7084.70万元未偿还,2023年2月20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截至该时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发生的诉讼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1.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3%。公司迟至4月5日才披露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三是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22年1月27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迟至2022年4月22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业绩预告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21年年报对应项目的差异幅度分别为91.37%、65.49%,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5月19日,宁科生物还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多项信息。

而在更早前的2022年8月10日,宁科生物就曾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存在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且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同时还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被上交所给予监管警示。

此外,宁科生物还在2023年8月26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建明曾于2020年7月因涉及操纵证券市场事项,为配合调查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21年3月26日受理该案件,涉及主体为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虞建明以及其他6名自然人,2023年3月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虞建明先生出具沪检一分刑不诉【2023】12号文书:“经本院审查并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上海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虞建明不起诉。”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央广资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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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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