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写违约金,法院院长认为也可索赔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10日讯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院长邢勇做客“周二之约”问法官直播间,与网友交流买卖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直播现场。记者陈勇 摄

问:我公司和某商砼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我主张违约金会得到支持吗?

答:可以主张违约金,主张违约金的标准有法律规定。

问:邻居卖给我一辆二手车,我们签了买卖合同,现在发现邻居不是车主,无法处置该车辆,车子不能过户,我怎么办?

答: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问:不给发票能不能拒绝付款?

答:在买卖合同中,支付货款是主给付义务,交付发票是从给付义务。一般而言,买受人不能因为出卖人没有履行从给付义务而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出卖人没有交付发票不会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不能成为买受人拒绝支付货款的抗辩理由。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证明出卖人已交货吗?

答: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证明标的物已经交付。

直播结束后,邢勇院长将作为轮值法官继续留在专栏,在线为网友解答法律疑问两周。

(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邱实 高稹)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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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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