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明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央广网宁波10月10日消息(记者 陈金莲)“今年进一步放宽非宁波户籍新生儿参保条件,对于不满6个月的非宁波户籍新生儿,只要父母一方已参加我市基本医保,而且待遇正常,就可以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中任何一方的有效居住证,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医保。”10日,宁波市医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陈亚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徐能 摄)

记者了解到,宁波市明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当天正式启动,筹资标准保持不变,保障待遇更加惠民,参保条件更加包容。

近年来,宁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该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构筑起了多层次、共富型的医疗保障体系。

在制度政策方面,实现公平统一。推动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共享生育保障政策;统一全市医保缴费费率;完成了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年度统一;促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子女医疗统筹与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在基金管理方面,实现了统收统支。出台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全市医保基金实现统筹使用,有效提高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在全省基本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中,连续多年位居前列,实现医保基金安全可控、高效运行。在经办服务方面,实现了全域通办。做到了“同城同账户”,医保跨区域转移接续“无感自办”,医保事项实行“网上办”“一站办”。

坚持惠民理念,全面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22年,宁波市在原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保体系构架的基础上,出台了《宁波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意见》,推出了“天一甬宁保”。目前已有4万多人获得理赔,赔付金额超过1.7亿元,减轻了参保人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构建起了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针对非宁波户籍人员的基本医保需求,宁波以建设“全民医保城市”的目标,取消户籍限制,允许非宁波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参加该市基本医保。“今年政策实施以来,就有6.2万非宁波户籍人员参保,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宁波市医保局局长、党组书记郑进达告诉记者,“全民医保城市的建设,不仅对我市助力人才引进、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充分展示了宁波这座城市的文明、开放和包容。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02.2万人,比2018年底净增70万人,真正让宁波市民感受到了‘在宁波、有医保、很安心’。”

记者了解到,明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到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需在这段时间内完成参保和缴费手续,确保及时享受新年度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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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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