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及时办理公积金征信授权

平报融媒记者 程颖

10月1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其他共同借款人、担保人),贷款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14日至2022年5月之内的,均需要完善征信授权工作。

为什么要完善征信授权签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数据已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为了维护贷款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贷款职工需配合完成征信授权,完善征信信息。通过完善征信授权,可以提升贷款职工的信用程度,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征信信息非经本人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查询。

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其他共同借款人、担保人),贷款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14日至2022年5月之内的,需要通过手机登录微信公众号“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办理界面点击“征信授权”,按流程操作即可。

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征信授权”操作流程

第一步:关注“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征信授权”;

第二步: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点击“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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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5

标签:平顶山市   担保人   借款人   中心   公积金   我市   贷款   公众   职工   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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