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退休的人注意!人社局喊你领取“视同缴费年限”,一起了解!

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节目,今天我们来聊一聊,视同缴费年限。了解养老保险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国规定:想要正常退休领取养老金,不仅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需要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而在社保缴费年限中,除了实际缴纳的年限,还有视同缴费年限。那么视同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又是如何影响养老金的呢?今天我们就来好好的说一说。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按规定应实际缴纳基本养老费之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是连续工作年限。之所以有视同缴费年限,是因为在我国基本养老制度建立之前,我国企业职工实行的是企业养老制度,个人不需要自己缴费,却有实际的工龄。所以,在养老制度未建立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这部分人,都有视同缴费年限,而这部分视同缴费年限是可以算作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在缴费年限当中的。

比如,某位退休老人,实际缴费年限是10年,视同缴费年限是5年,加在一起缴费年限就看作是15年。

那么,如果有了视同缴费年限,退休老人们的养老金,会有什么影响呢?

众所周知,我国的养老金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但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这部分人,因为视同缴费的那几年,是没有个人的实际缴费的。所以和同样工龄的退休人员比起来,这部分老人的养老金累计金额,就要比正常缴费的人少一些。

如果不给这部分人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就意味着在养老金调整过程中,即便有相同的工龄,但这部分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老人,也会处于劣势。为了弥补这部分老人,这养老金调整更公平,所以国家便出台了“过渡性养老金”的政策。根据参加工作的时间、实际工龄来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这样一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老人,也不必担心自己会因此少涨钱了。

那么,如何确定自己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呢?

刚才我们提到在基本养老金制度未确立之前,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可能会有视同缴费年限。而以下这几种状况当中,如果大家符合,也是可以领取视同缴费年限的。

第一类,国有企业原固定员工;第二类,国有企业原劳动合同制工人;第三类,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第四类,非公有制企业或单位的职工;第五类,个体参保人员。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这类人员是原国有企业或者是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并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有的实际缴费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第六类,转业退役军人到企业工作或自谋职业,并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第七类,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编制内职工到企业工作或自谋职业的;第八类,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第九类,职工、个体参保人员服刑或劳教之前有缴费年限的;第十类,企业职工被开除除名的,在开除除名之前有实际缴费年限的。

如果大家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议及时到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视同缴费年限”。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收看,也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账号,近期是养老金方案的集中发布期,我们会第一时间获取官方信息,并与大家进行分享。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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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3

标签:年限   过渡性   工龄   养老金   职工   老人   人员   制度   工作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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