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居民医保缴费!天津最新通知


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即将开始

缴费通知已下发

切勿错过缴费期 影响参保


10月9日,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下发《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高档每人每年1010元,低档每人每年380元学生儿童按照低档标准缴费。




按照,市医保局、市教委《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其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校学生实行学籍地参保政策,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已在外地参保的本市学籍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应终止外地参保关系,按规定参加本市居民医保


来源: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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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标签:医保   通知   学籍   高档   天津   在校学生   低档   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   年度   标准   学生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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