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规:院士每年至少参与一次公众科普活动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8月2日,中国科学院官网发布《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试行)》。新版规定对中国科学院院士参与的科研活动、社会活动、增选工作等行为规范做出要求。规定指出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中国科学院院士应每年至少参与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活动。

在科研活动方面,新规指出要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在职院士要坚持在本人专业领域科研一线开展工作,用于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深入基层和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在社会活动方面,积极运用专业特长诠释和解决国家社会关注的问题。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年至少参与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活动。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参加与本人学科领域相关的评估评审、咨询、授课、学术交流等活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取酬。

在禁止行为中,新规规定,禁止参与有损中国科学院及院士群体声誉的活动。禁止参加各类应景性、应酬性活动。禁止参与设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学术活动场所。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

责编:陈龙飞

主编:田茹

校对: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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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9

标签:中国科学院   科普活动   院士   人民日报   科研活动   社会活动   行为规范   公众   学术   领域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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