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遭残忍施暴10小时:扒光扔草地羞辱,还发给妈妈受虐视频

作家郑执曾经在《生吞》一书中写道:成年人的善是复杂的善,孩子的恶才是纯粹的恶。

因为成年人罪恶还会顾及一下后果,而孩子因为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三观,很容易被自己的情绪主导,干出一些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来。

所以永远不要低估一个孩子的恶意,有时候他们伤人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他说我坏话了”、“看他不爽”等等这些无关痛痒的小矛盾,或者压根就不需要理由,只是觉得无聊了想找个人欺负解闷。

下面小文的遭遇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案例回顾】

2021年4月初,有一段视频在网上引发了轰动,只见视频中四个女生围着一个橘色头发的女子拳打脚踢,中途橘色头发的女子几次试图逃跑但均以失败告终。

期间各种污言秽语从施暴者嘴中说出,而橘色头发的女子被逼到墙角后最能被迫承几个女孩轮流扇耳光,拉头发的暴行。

很快她的身上就布满了乌青,口鼻处也有血迹流出,她因为疼痛和害怕向那些施暴的女生求饶,“我错了,对不起对不起,放过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但是施暴的女生听到对方求饶不但没停止暴行,反而和拍视频的人嬉笑。

短短几分钟的视频让看到的人不寒而栗,究竟是怎样的深仇大恨才让一群人这么殴打一名女孩子。

警方很快就对此事介入调查,橘色头发的女子名叫小文,案发时才13岁,而围殴她的那群人则和她同龄。

而至于双方的矛盾则仅仅只是因为一点口舌纠纷。

小文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农村家庭中,父母在小文很小的时候就来到福建厦门打工,等到小文应该上学的时候,夫妻俩觉得农村里的读书条件不好,便将小文接到大城市里上学。

同所有孩子的家长一样小文的父母也希望小文能成才,将来不要走自己的老路,但是很可惜小文父母的这个愿望注定不能实现。

因为同时来城里打工的不止小文的父母,于是几家都是从同一个村出来的孩子便在父母的介绍下互相认识。

因为年纪相近,又在同一所学校上学,所以小文和李某、曾某、黄某、林某几人关系都比较好,经常聚在一起玩耍。

其中因为小文和李某年纪相同又在同一个班级里学习,所以关系最铁。

那她们五人又为什么会反目成仇呢?

这一切还要从她们辍学开始说起。

因为五人从小跟爷爷奶奶生活在农村,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学习,所以在刚一接触到大城市的教学方式都有些难以适应,这就导致小文几人跟不上其他人的学习进度。

久而久之,几人便自暴自弃放弃学习,整日在学校嬉笑打闹,经常约着一起逃课去网吧玩耍,那成绩自然是没眼看的。

后来几人因为屡次违反校规校纪被老师请了家长,老师委婉地暗示家长:“如果孩子真的跟不上学校的学习进度,可以考虑转学,去另一所进度慢一点的学校学习,这样对孩子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小文几人自知自己不是学习的料,于是在九年义务教育还没结束的情况下便早早退了学。

但是退学后整日待在家又很无聊,几个人便想出去打工,希望能通过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

他们在附近找了一圈工作,都没找到合适的,一些单位在知道她们这群人都是没成年时就不敢招她们了。

有几家愿意找她们做兼职,但是干的活又累又赚不到几个钱,无奈下只能小文和李某托李某父母朋友的关系一起进入了一家理发店做学徒。

刚开始,小文和李某还是好好的,因为这里和自己年纪一样的只有对方,两人就像连体婴儿一样一起上下班,一起吃喝玩乐。

但好景不长,因为两人年龄相同,又是同一时间入职的,所以两人也经常被顾客拿来比较,而小文因为性格活泼又长得好看经常受到顾客的夸奖,很多人都指定让小文帮自己做造型。

如此一来被冷落的李某自然心生不满。

但是顾于对方是自己好友的身份,李某并没有直接表示自己的不满,只是将这种情绪积压在自己心里。

但毕竟年少社会经验不足,做不到妥善处理好自己的情绪,于是在得知店长打算只将小文转为正式理发师时情绪爆发了。

李某果断向理发店店长提出辞职,小文得知李某辞职后虽表示不解,但也支持自己好姐妹的决定。

案发前一天,李某来找小文时看到小文和一个顾客有说有笑的,见小文在忙于是就坐到一旁等小文忙完。

因为周围各种仪器的声音很大,所以李某并没听清他们在聊什么,只是偶然间看到小文以及那个顾客多次将目光投射到自己身上,而且他们在看到李某注意他们的目光时,又将连忙视线移开,然后两人窃窃私语着什么。

李某心里感到很不是滋味,她就觉得小文一定是背着自己和顾客说了自己的坏话。

转而又想到之前很多顾客刚开始对自己态度还是好的,但是在和小文相处过后都会更喜欢小文,便觉得自己不受顾客欢迎的原因肯定是因为小文经常在背后嚼舌根。

李某越想越气,便想给小文一个教训。

于是她便联系到自己和小文之前的共同好友曾女、黄女、林女以及自己的男朋友卢某等人,以“自己谈了男朋友想请好友吃顿饭”的名义将小文约了出来。

小文得知好友的好消息,十分开心,马上就换好衣服前往约定地点,哪知这是一场“鸿门宴”。

李某等人在看到小文的身影后就立刻上前将其围住,同时几个人轮流对小文拳打脚踢,有揪耳朵的、拽头发的、或者扇巴掌的,甚至还有人直接用脚踹小文的腹部。

期间,李某的男友卢某用手机将整个施暴行为给记录下来。

打了一会儿后,李某几个女生仍不解恨,不顾小文的反抗将其拉到附近公园的草坪上继续实施暴行。

她们强行将小文的衣服扒光,让她赤身裸体地躺在地上,并且还笑嘻嘻得用手机记录下这一幕,期间仍不停殴打小文。

直到10多个小时后,保安赶来制止,小文才从她们手中逃脱,而此时的小文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身上的衣服也被撕得不成样子,只穿着一件被撕得不成样子的衣服。

但是这还没完,因为那群人还将这些视频在网上传播,甚至发给了小文的妈妈……

小文的妈妈看到自己的女儿被欺负成这样,十分心痛,当即便报了警,要求警方必须严惩施暴者给自己女儿一个交代,并且要将网上的相关视频全部删除。

然而很可惜,因为施暴者都是一群13、14岁的未成年,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无法对他们严惩。警方便建议小文父母和对方私了,可是小文的父母怎么能咽的下这口气呢?

最终,只有卢男因涉案时年龄满16岁而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进行刑事拘留;而李女、曾女、黄女、林女等人因未达到涉嫌罪名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另行处理。

【以案释法】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我国对于刑事责任年龄是有严格限制的,本案中施暴者中年纪最大的卢某也只有16周岁,其他都不满14周岁,所以都没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

而且一些能在14周岁之后被判刑的都是一些造成严重损害的暴力型犯罪,聚众斗殴并不满足这个条件。

但是在2005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提到: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卢某的行为属于以强凌弱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并且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且已年满16周岁,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等4名女生虽然也参与殴打,但是因为未满16周岁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李某一行人的行为极其恶劣,但是真正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卢某一人而已。

不过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还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小文父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李某一行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结语】

其实,像小文一样遭遇暴力围殴的未成年不在少数,这些孩子也和小文一样在经历过霸凌后性情大变,甚至可能一辈子都活在被霸凌的噩梦里,但是那些施暴者却因为有着青少年保护法的保护不用承担多少代价。

近年来,因为未成年恶性犯罪事件频发,刑事责任也在群众的呼吁下进行了修订,但是能够追究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的刑事责任的还是一些恶性的暴力型犯罪,并且必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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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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