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案结果即将“出炉”: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三个月内宣判!

直播吧8月2日讯 湖北检察机关对李铁提起公诉,其中李铁涉嫌的罪名包括5项罪名。分别是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没有规定要在何时审理,但是人民法院需要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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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检察院   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铁案   刑事诉讼法   湖北   民事诉讼   人民检察院   罪名   案件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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