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对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大疆回应

视频加载中...

7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对此大疆31日应询表示,大疆作为一家全球化企业,在出口管制领域始终保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大疆一直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国及其他业务所在国或地区所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

对于公告的相关要求,大疆方面表示,大疆始终致力于设计、开发、制造民用无人机产品。自成立之初,大疆一直坚决反对将我司产品和技术用于任何军事或战争用途。大疆从未设计和制造过军事用途的产品和设备,也从未在任何国家推销或销售大疆的产品用于军事冲突或战争。大疆也将严格遵守中国政府今日发布的无人机临时出口管制政策,确保全面合规,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科技更好造福人类。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周宏妍)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5

标签:无人机   中央军委   管制   海关总署   中国政府   商务部   用途   部门   战争   公告   产品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