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嫌吵拔掉实验室电源,25年研究成果被毁,造成百万美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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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只是拔掉了一个插头,就价值100万美元。

一个插头怎么可能造成如此之大的损失呢?

这位清洁工简单的无意之举,为何让他身陷巨额赔偿之中?

案件大致是这样的,一位受雇于清洁公司的清洁工人老麦应公司派遣,来到了一所学校当中,但是公司并未告知他打扫的地方究竟是怎样的,所以这位清洁工老麦也没有多想。

起初,他只是认为这是一所普通的学校,进而开始逐层打扫卫。

,因为公司的派遣只有一个小组的人,所以每个人的任务都比较繁重。

他的同事也在工作间隙中,向他抱怨学校需要打扫的地方太多,这么几个人打扫是真的很累。

而抱怨总归是没有用的,他们休息过后只能继续负责自己所被划分到的区域当中。

就在这位清洁工老麦打扫完毕自己被分配到的区域以后,他疲惫的坐在临时的休息点,甚至已经开始想晚上要去喝点酒解乏。

但,事情总是这么的凑巧,打扫重点区域的几位等级比较高的清洁工其中一人在打扫时出现了晕厥情况,被发现后紧急送去了医院。

这样一来,就有一片区域无人打扫。

主管来到休息点,一眼就看到了自己坐在椅子上乐呵的老麦,随即叫上他来到了上一个清洁工未打扫完毕的地方。

临时被安排了更多的任务,老麦心里当然不乐意,但好在主管承诺了会发更多的薪水给他,他才不情不愿的拿起了清洁工具。

可被临时增加了任务,原本放松的心情一下子就被破坏了,老麦也渐渐无心工作。

就在他打扫到下一处房屋时,一进门就听到了巨大的“嗡嗡”声,这声音简直让人听的想发狂。

本就心情不好的老麦,直接大步来到了噪音源所在的地方,在他眼前的是一台巨大的冰箱。

他就立刻开始寻找电源,在寻找时他还瞥到冰箱上贴了个纸条写着什么“静音”之类的话,他也没有仔细看下去。

一把扯下电源,自己的世界里终于清静了不少。

随后老麦就继续进行自己的清洁工作,将冰箱的事抛到了脑后。

但是在第二天,老麦就收到了公司的通知,要求他立马来到公司协助调查。

原来,第二天学校上班时,实验室人员发现了冰箱电源被断开,里面培育了25年的细菌都因为温度问题全部失活。

这样一来,老麦的这一扯造成了至少100万美元的损失,而学校实验室方面将清洁公司起诉要求赔偿140万美元。

«——【·以案释法·】——»


一个实验的成功需要一个团队日复一日的研究与付出,可是毁掉它只需要一把力气扯一下电源。

虽然事情发生在其他国家,但是我们也能从中以我国法律来看待这类劳务派遣关系可能造成的问题。

1、依据我国法律,这部分损失需要劳务派遣关系中的谁来承担?

根据老麦的经历,我们可以得知,老麦与清洁公司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的法律关系中属于劳务派遣关系。

即老麦的劳动是归属于清洁公司所有,而清洁公司本身是不需要老麦的清洁劳动的。

但是一旦有需要的公司或个人,那么清洁公司就有权将老麦的清洁劳动力规划过去以满足第三人的需求。

这种关系就属于不与付出劳动的公司或个人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由第三方公司与劳动者签署相关劳动合同,而需要劳动力的公司或个人只需要与清洁公司签署派遣协议以满足各自需要。

那么如果根据这类劳动派遣关系,在劳动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劳动者在工作时出现了问题,那么第三人的损失将向谁索要,由谁承担呢?

以我国法律为准,这部分责任需要由劳务派遣的公司所承担,是否需要劳动者进行补偿需要分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者确实在工作中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产生,那么劳动者将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一定赔偿。

二是劳动者是在正常劳动过程中,没有任何违规操作,但最终导致了第三人的损失,那么这时,损失将全部由劳务派遣公司所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劳动者在工作时势必无法随时保留下合适的证据,来证明一个还没有产生的损失。

所以,在法律上规定,这部分损害赔偿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

在后续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劳务派遣公司有证据证明损失的产生是因为劳动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的,那么将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追偿。

2、本案中的老麦是否有脱离责任的可能?

是有一定可能性的。

因为在本案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原本打扫这部分区域的是更高级的清洁人员,他们一定被告知了相关的责任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但是被紧急派遣过去的老麦并不知情,所以他依旧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要求进行的。

如果说,这个劳动派遣公司对于老麦这类等级较低的清洁人员在培训和工作要求方面就是如此,老麦也严格按照公司的派遣要求进行了工作。

那么老麦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实际上是因为公司的疏漏所造成的,不能因老麦的行为就认定老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因为他既然依照了公司的相关规定,那么就一定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并且公司在未告知他的情况下,私自决定增加劳务派遣工作,将他派遣到需要更高级清洁人员的区域内,这本身就是公司的责任。

所以,只要老麦在工作上没有太大的纰漏,那么依据中国法律来说,有很大概率这次损失将由公司承担。

《民法典》规定,单位未告知劳务派遣的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受损,法律责任应由用工单位承担。

劳务派遣一般都是文化层次较低的劳动者所做的工作,但是不能因为受文化程度较低,劳务派遣公司就忽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属劳动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行为,应该承担的不能逃避。

但是不应由劳动者承担的,劳务派遣公司不能也不被允许让劳动者背上一口黑锅。

如果连国家和法律都不能保护他们,那么又将希望谁来维护这些底层工作者们的权益呢?

【免责声明】文章案例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案件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删除内容!特别说明,本文不存在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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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21

标签:清洁工   损失   过失   劳动者   研究成果   劳务   实验室   清洁   电源   美元   关系   责任   工作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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