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1日16时10分许,西安公安交警港务浐灞大队铁骑突击分队在巡逻过程中,在世博中路发现有机动车在快车道违法停放,随机上前查看。期间,执勤交警发现一辆银灰色轿车的车牌异常。该车头部有两块车牌叠加,外层为蓝色号牌“陕A9**C9”,下层及车辆尾部号牌为绿色的“陕AF8**17”。面对这一可疑情况,交警将该车辆最后拖移至执法停车场进行进一步调查。
民警随后将车辆驾驶人曹某传唤至交警港务浐灞大队接受调查。曹某称是为了进出自家小区停车场方便,所以使用其另一辆车的号牌。
办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对其驾驶证记12分。
西安公安交警港务浐灞大队民警薛斐表示,机动车号牌是准予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标志,其号码要与行驶证上的号牌号码完全一致。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等行为严重扰乱了交通管理秩序,给公共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交管部门将持续对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保持“零”容忍和高压严管态势。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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