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九条措施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冰)6月13日,贝壳财经记者从福建省工信厅官网获悉,福建省工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简称“《实施意见》”) ,提出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等9条措施。

其中,为切实增强福建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实施意见》从支持整车企业增产提质、引进培育产业链配套企业、加快推广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针对性措施。如对年度产能利用率达到一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单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单家年度奖励资金最高达1000万元。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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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标签:福建   宝庆   措施   新能源   产业链   贝壳   记者   财经   汽车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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