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印发《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服务指南明确,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来源: 中国青年报
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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