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比财政供养人员养老金低两三倍

退休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这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一般来说,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退休金双轨制的历史背景是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中形成的。当时为了激励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国家实行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原来的全额财政拨款制改为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 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仍然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没有进行相应的改革。这样就形成了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即所谓的“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等因素综合计算出来的企业职工养老金;另一种是按照在职时工资水平、退休年龄、退休年限等因素确定的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由于两种计算方法存在很大差异,导致了两种体系之间的养老金水平也有很大差距。

退休金双轨制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造成了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的缺失,加剧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均和社会阶层分化。

二是增加了国家财政负担和社会保障风险,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是削弱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影响了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四是阻碍了人才流动和优化配置,影响了社会进步和创新。

为了解决退休金双轨制带来的问题,国家已经开始了相关的改革措施,如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希望通过这些改革能够逐步实现养老保障的普适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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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标签:养老金   财政   双轨制   退休金   年限   积极性   改革开放   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   人员   国家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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