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7.74亿民事诉讼未及时信披 中色股份收监管函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色股份22日收深交所监管函。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监管函指出,2023年4月6日,中色股份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显示,近期公司因昊悦控股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足额交货对其提起民事诉讼,涉案总金额为7.74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03%,构成《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根据公司报备的民事起诉状,公司起诉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中色股份公司未及时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7.4.1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深交所提醒中色股份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金属制品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96937.8424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北京市同行,实缴资本8000万人民币,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经营范围为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国外有色金属工程的咨询、勘测和设计;资源开发;进出口业务;承担有色工业及其它工业、能源、交通、公用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等。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19日收盘,中色股份报收于5.20元,总市值为103.6亿。(中新经纬APP)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深交所   监事   北京市   民事诉讼   经纬   杜绝   股份公司   义务   规则   股份   工程   公司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