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中信证券及徐欣、宋永新予以监管警示

南都·湾财社讯5月17日消息,上交所发布《关于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并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中信证券及徐欣、宋永新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欣、宋永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号)查明的事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在2017年至2018年6月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不到位,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并开展审慎核查,未能督导发行人有效防止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一是中信证券项目组于2017年5月10日对华钰矿业开展定期现场检查,中信证券在检查报告中未对华钰矿业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恰当的核查意见。同时,工作底稿中未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的支撑材料,未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结论形成证据支撑。二是2018年4月20日,中信证券项目组开展了专项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未对华钰矿业关联交易制度执行、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履行审慎核查程序。第二,对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异常变化核查不充分,未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中信证券项目组在持续督导期间,未针对销售收入增长及主要客户结构变化进行必要的关注,未对华钰矿业2017年销售收入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未对主要客户结构变化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履行进一步核查程序。

(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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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中信   证券   发行人   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   审慎   矿业   客户   程序   项目   徐欣   宋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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