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禁网上违法违规销售危险化学品

来源:【濮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刘新霞)5月10日,我市发布《濮阳市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渠道违法违规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倡议书》,严禁通过互联网渠道违法违规销售危险化学品。

倡议书要求,通过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在本企业网站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不得在本企业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电商平台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

相关部门要加强网上违规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为个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单位,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发布的网络接入服务,并应加强对其接入网站及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巡查。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服务信息的核验、巡查。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制度,严密防控各环节安全风险。寄递企业要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各相关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本文来自【濮阳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29

标签:濮阳市   濮阳   自查自纠   危险物品   倡议书   经营者   我市   渠道   日报   网上   平台   信息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