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毛衣,除了夏天不穿以外,春、秋、冬三季,一直不离身。
它仿佛一直就是这样,米色,几十年来颜色几乎没有褪。它质地不错,柔软,贴身,穿上去的感觉很好,全然不像旧的,有版有型。随时脱,随时穿,从未特别保护和存放,跟着我至今已有41年了。
这件毛衣谁给我打的?为什么一直舍不得扔掉?质量和舒适感是一个方面,重要的因素您也许猜到了:它出自我的初恋之手。
初恋是我的高中同学。1982年,我在长江南岸的松滋县一所中学教书时,想到该有一件御寒的毛衣。那时的毛衣都是手工制作,相对比较高档,尤其是那种高档毛线制作的毛衣。
我给她去信,请她帮我打一件毛衣时,感觉到了自己的唐突,不知道这样会不会让她感到为难。但她回信答应了下来,大概一个多月后,一件十分精美的毛衣就寄到了我的手中。
毛衣穿了二十多年后,妻子说毛衣的花型过于繁琐,拆掉重新打了一遍,成了现在的模样。
前前后后几十年来,自然是买过很多羊毛衫之类的衣服,破了或者褪色了,扔了一件又一件,但这件毛衣依然如故,一直是我的最爱。
我一直不想将它作为一件纪念品存放起来。只觉得穿在身上,才是最好的留恋。实际上,它已经和完全能够承受这种形式的纪念。
从青涩的少壮之年一直到花甲之年,这件毛衣,始终伴随着我。
岁月沧桑,朝阳转瞬间已成夕阳。凝结在毛衣上的情感,不再是语言文字能够描述详尽的。
更新时间: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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