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算法公平实践与治理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近年来,中国算法治理的架构已经初步成型。在各种治理目标中,算法公平因关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劳动者保护等议题,在实践和理论上尚待全面、深入的厘清。为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特邀请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法学会等学术单位和阿里、京东、美团、百度等实务部门的学者专家,就算法治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总结了算法公平问题的四个常见类型,包括利用算法影响用户选择与消费者公平、利用算法的差别待遇与消费者公平、动态定价与平台内经营者公平、流量分发与自我优待认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许可分享了思考算法公平问题的统一思考框架,建议转换思考角度,从“算法公平是什么”转换到“什么不是算法公平”,具体思考谁(主体)在什么情形下(场景)利用算法(工具)对谁(对象)实施了何种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性)这一问题,并用模块化思维具象化分析主体、对象、场景、工具、违法性基础等要素。(黄洁)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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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标签:精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算法   公平   中国   研讨会   主体   场景   对象   消费者   数字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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