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丨依法带娃,“家”倍护未-一次特殊的家长会

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

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

是孩子人生的第一课堂,

家庭教育不当,国家可进行干预

检察官来给你开“家长会”,

告诉你怎么“依法带娃”。

编者按:2022年1月1日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施行,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呼吁广大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要更加注重家庭教育,切实守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近年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大部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监护教育不当以及家长不正确的教育理念、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欠缺等息息相关。为加强对父母的教育管理,督促父母履行监管职责。3月31日,一位特殊的老师——未检检察官走上勐腊县第二小学讲台,组织400余名家长召开了一次以“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做合格父母”为主题的家长会。

在家长会上,检察官向家长们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并通过办理的未成年人真实案例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尤其是家庭成长环境、父母教育方式、学习经历等对未成年人成长影响极大,呼吁家长重视家庭教育。接着便从社会、监护人、孩子不同角度详细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督促家长认真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正面管教,更加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长们认真倾听,与检察官积极沟通交流经验,纷纷表示这次家长会获益匪浅,将在今后生活中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教育,引导孩子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多学习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做新时代合格家长,同时,也期待检察官为家长们带来更多的法律知识。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致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未检职能,开展更加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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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标签:家长会   法律知识   检察官   未成年人   家庭教育   检察院   不当   家长   父母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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