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金融业3•15

CFIC导读

筑牢消保防线不能松懈,必须多方合力共同打击金融黑灰产业,进一步遏制黑灰产业获客,通过科技手段预防、识别、攻克骗局,防止黑灰产业火苗死灰复燃,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聚焦3·15 | 金融业:“馅饼”变“陷阱” 非法中介套路深

今年以来,不少人收到“贷款中介”电话和短信,“省十几万元利息”“利率低至3.2%”等宣传语更是充斥社交网络。“一开始被息差和宣传语吸引,后来发现过程非常复杂,费用颇高且会影响征信。”周女士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

“特殊渠道低息贷款”、“低成本高回报”投资理财、100%全额退保……披着“实惠”外衣的金融服务,背后是巨大的陷阱。

近期,多地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代理退保黑产”等金融领域黑灰产业专项治理行动。与此同时,各银保机构也积极开展清朗打黑消保工作。

在业内专家看来,筑牢消保防线不能松懈,必须多方合力共同打击金融黑灰产业,进一步遏制黑灰产业获客,通过科技手段预防、识别、攻克骗局,防止黑灰产业火苗死灰复燃,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无抵押、无担保”“内部有人、洗白征信”——非法贷款中介会冒充某银行、某银行贷款中心的名义向消费者进行电话营销或发送短信,他们声称“在银行内部有关系”“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等,诱导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

这背后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是中介违规操作会给消费者带来违约违法隐患;二是中介垫付“过桥资金”,息费隐藏诸多“猫腻”;三是“以贷还贷”“转贷”操作有资金链断裂风险;四是“转贷”操作有信息安全权被侵害风险。

除了贷款,打着“保本高收益”“低风险高收益”等旗号的理财也应远离,以免资金血本无归。从本质上来说,理财与存款有着严格区别,理财的收益会随着市场波动变化,并不能“保本”,理财产品出现净值回撤甚至“浮亏”,符合市场波动的规律。

“以房养老”本是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但部分不法公司和人员却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对老年人实施欺诈,引诱老年人抵押房产贷款,将资金用于购买“高收益”的“理财项目”。前期老年人还能获得收益,而后骗子卷钱跑路,房子也被强制过户,老年人钱房两空。

至于退保,本是消费者保险消费过程中的正常行为。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组织或个人冒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等,以“内部资源”等名义,通过电话、网络向短期内急需资金或有购买理财保险意愿的人群宣传可办理全额退保。不法分子在骗取消费者信任委托后,打着“代理维权”的幌子,用编造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达到退保索取手续费的目的后,又蛊惑消费者“退旧买新”,再次套取保险销售的佣金提成。

“服务”布下层层陷阱

记者在调研中获悉,伴随金融黑灰产业的扩张、渗透,不法分子往往以各类“金融服务”为名义行骗,诈骗套路、作案手段、代理方式日趋多样。

比如,不法贷款中介利用人们希望低息、急需资金的心态,设置骗局,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提供经营贷资质包装、提供受托支付通道、提供短期垫资服务、团伙成员申请贷款形成资金池等。

“消费者如果陷入不法贷款中介的套路,综合成本反而更高。而且,对于违规违约使用的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若未能及时筹措资金导致贷款逾期,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将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王玉臣告诉记者。

还有不法分子打着“保本高息”旗号骗取资金。以投资“养老项目”骗局为例,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为名义,承诺高利率回报的“理财”且提供预留养老床位、预定养老房间等服务,向老年消费者非法筹集资金。

“你盯着别人的高利息,别人想吃掉你的本金。”一位监管人士提醒投资者,风险评估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切忌“走马观花”,购买理财产品切忌“盲目跟风”。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向消费者宣传可实现“全额退保”。保险业人士表示,一旦陷入“代理退保”陷阱,消费者会面临个人信息被盗取冒用的风险;退保后,消费者既要承担退保损失,也会失去原有保单的保障功能,未来再次投保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增加保费甚至被拒保的风险。更有甚者,会陷入转购非法“高收益”理财产品的陷阱,被不法分子恶意套取资金。

多方合力筑牢消保防线

各地监管部门在打击金融上初见成效。面对不断翻新升级的作案手段,业内呼吁多方联动打击金融黑灰产业,共同筑牢消保防线。

3月1日,《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范了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

“《办法》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同时强调消费者有诚实守信的义务,统一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标准,提高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成本。”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近年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框架不断完善,消保工作日益成为金融监管的重点业务,消保监管手段持续丰富,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金融机构的消保理念显著提升。

记者注意到,重庆、山西、福建等地银保监局近期启动了“宣传周”活动。结合《办法》的出台,推广普及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是各银保监局和保险公司开展“宣传周”的相同点,“防范不法中介、不法行为的侵害”“开展打击‘代理退保’黑产”等成为重点。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表示,明确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概念,围绕这一主体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体系;明确规定金融市场经营主体义务,要求金融机构构筑全方位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构建全面覆盖、权威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体系,加强行为监管,为金融市场主体开展经营行为设置“红绿灯”等。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坤



聚焦3·15 | 证券业:假分析师“揽客” 虚拟交易平台“收割”

“除了转进去的钱是真的,分析师、炒股软件都是假的。”近日,投资者小苏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有不法分子冒充证券公司分析师通过微博主动联系她,诱骗她下载了假券商App,当她投入大笔资金后,这一虚拟交易平台显示无法提现,合计被骗50余万元。

当前,以券商名义行骗花样百出,不仅有假冒券商分析师、仿冒炒股App,甚至还有假借券商名义举办炒股大赛,以此招揽客户。受访人士认为,应对这种情况,除了监管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证券公司、网络平台、执法部门等应形成合力,加强对投资者保护,帮助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

投资大V、交易软件假冒成风

今年1月,小苏在微博上收到冒充某券商分析师的投资大V发送的信息,该大V通过私信向她发送了炒股软件链接。小苏向记者展示了假券商App的界面,不仅名称和图标与官方App相似,点进去连界面都相差无几。

不法分子随后放出高收益的“诱饵”,引导小苏向假券商App注入资金:1万元至5万元本金对应2倍收益;6万元至20万元本金对应3倍收益;21万元至50万元本金对应4倍收益,本金越多收益越高。小苏在其指导下,入金进行现货交易,买入了焦煤、焦炭。

“按他的指导只涨不跌,账户金额一路上涨!”小苏记得很清楚,她从1月3日16:30开始操作,到1月7日21:30,短短4天时间,账户金额就超过了150万元。但事实上,该平台并没有接入到真实的证券市场,资金并没有进入正规的第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而是直接转入了骗子的私人账户。

投资者王某近日也接到冒充某证券公司员工的不法分子发送的信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向王某推荐“该证券公司最新的交易软件”,并向其介绍最新的软件支持免费十档行情,申购基金费率享有一折优惠等。王某被“免费”“优惠”的功能所吸引,于是下载该软件进行注册并转入资金,最终遭遇诈骗。

记者了解到,此类骗局主要呈现以下套路:第一步,精准获取投资者的信息;第二步,假扮券商分析师、员工骗取信任;第三步,搭建虚假交易平台,以投资亏损或无法提现为由收割投资者的资金。这类虚拟交易平台在公开渠道较难搜索到,大部分是通过诈骗团伙提供的二维码、网址进行下载,不法分子经常更换IP地址,导致受害人难以追回被骗资金。

券商加大警示力度

这些不法分子在使投资者蒙受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券商等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今年以来,券商加大了警示非法证券风险的力度,已有26家券商相继发布遭不法分子假冒的声明。中信证券、国信证券、东海证券、中山证券等均表示,接到投资者举报,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公司的名义,诱导投资者通过非法链接进行转账或交易,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在此类骗局中,假冒知名分析师或工作人员是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信任的关键一环。比如,有不法分子假冒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开设微信公众号,账号名称为“管涛”且使用管涛的真人照片为头像;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所长黄燕铭、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所所长武超则等也遭遇了类似的冒名事件。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近日发布声明称,研究所无任何研究人员开设通过荐股形式招收会员收费的社会化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博客、订阅号、QQ群等。

券商人士表示,在遭遇类似假冒事件之后,公司会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会积极寻求各大平台对诈骗信息进行删除。“在涉及开户、交易等证券事务时,投资者要选择正规券商。资金应通过银证转账形式进出银行账户与证券账户,不要转给个人或者某某公司。”该券商人士提醒,投资有风险,没有哪家机构能保证只赚不赔,凡是承诺收益的机构都要警惕。

各方形成合力加强投保

有法律业人士告诉记者,类似小苏遭遇的非法证券活动本质上还是电信诈骗,有的不法分子甚至藏匿境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打击此类骗局要多部门联动、协同整治,需要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及社交平台运营机构通力合作,实现精准监管、精准处罚。

上海星秀律师事务所郭强律师表示,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承担起投资者教育的职责,加大投教宣传力度,帮助投资者分辨非法证券活动。投资者如果收到相关广告和信息,被要求向个人账户转款的应立即停止往来,保存证据材料及线索。

此外,有投顾人士认为,投资者应加强防范意识。许多投资者之所以会上当,一方面,骗子打着正规券商的“幌子”,具有迷惑性;另一方面,部分投资者容易被高额的收益“承诺”蒙蔽双眼,应摒弃“一夜暴富”的想法,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孙越


聚焦3·15 | 基金业:“李鬼”频出 警惕“花式”诈骗手法

“李鬼”频频出没公私募行业,引发市场关注。今年以来,已有10多家公私募基金提醒投资者,有不法分子假借公司或是基金经理名义进行诈骗。

据悉,“李鬼”往往会通过建群、直播荐股、引导用户下载App、设置虚假网页等方式诱骗投资者。多位业内人士提醒,一方面,对于投资者来说,要保持警惕,不要加入“客户群”,或是相信“返佣”“保本”“保收益”等;另一方面,基金产品专业性相对较高,对于机构而言,反诈宣传教育迫在眉睫。

知名基金经理频遭冒充

“在这个市场上,我知道我做的并不是最好的,但分享给大家的盘面观点是最真实的思考,这么多战友信任我是我分享下去的动力!”一个自称是鸿道投资孙建冬的人在QQ群里说。QQ群的群名为“孙建冬(2023鸿道-精英会)6群”,群成员有366位,小李便是其中之一。

小李透露,自己平时喜欢炒股,因此加入了很多炒股交流群。有一天,群中一位网友发布了邀请加入群的链接,号称私募基金经理会在群中分享实盘。

“群里的管理员也就是‘孙建冬’每天都会讲些投资中通俗易懂的道理,还会发布近三个月私募建仓盈亏登记表,并且布置证券建仓作业,要不是看到官方声明,很难分辨真假。”小李说。

冒充知名基金经理荐股的不法行为频频出现。今年1月,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提示,有不法分子通过冒用睿郡资产或公司合伙人名义,通过微信、QQ等互联网渠道开展非法荐股活动。

近日,九坤投资发布官方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假冒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进行非法荐股活动,或以会员费、投资理财为由要求转账,严重误导投资者,骗取投资者财产,提醒投资者以公司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

多家基金公司紧急提醒

今年以来,汇添富基金、中金基金、富国基金、工银瑞信基金、融通基金、中信建投基金、长城基金、永赢基金、信达澳亚基金、新华基金、南华基金等超10家公募基金公司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警惕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活动。

从行骗“套路”看,根据2月27日融通基金发布的公告,有不法分子通过冒用公司及旗下基金经理名义传播虚假会议资料、虚构基金经理一对一交流机会、虚构基金持仓信息等形式,对投资者实施诈骗等违法活动。

融通基金提醒,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客服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均不会向投资者透露基金持仓等非公开信息,亦不会利用上述非公开信息向投资者索取财物或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请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3月9日,中金基金公告称,有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义、假冒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诱导安装使用假冒的App、微信群聊等方式兜售虚构的“中金基金静态战略投资项目”,骗取投资者资金。

更有不法分子制作非法交友网站、虚假视频欺骗投资者。1月6日,新华基金公告称,有不法分子冒充公司名义,制作了有明显“新华基金”字样的非法交友网站进行诈骗。对方通过QQ添加好友,以交友的名义诱导受骗人注册、登陆该非法网站,并唆使受骗人在网站进行充值转账、刷单、投资等行为。投资人最终因对方不断要求充值或是资金提现失败,发现上当受骗。

反诈宣传教育仍须加力

不法分子冒充基金公司进行诈骗的行为既伤害了投资者利益,也影响了基金行业的声誉。格上富信产品总监崔波提醒,投资者须识别私募是推荐产品还是股票,如果是股票,一定是不法分子,不要听信其花言巧语。私募推荐的一般是自己公司旗下的产品,会有完善的产品介绍及正规的有托管机构的产品合同。投资者可通过产品合同的打款账号来进行初步甄别。

农银汇理基金则建议,为避免被不法分子所欺骗,投资者首先要选择官方渠道进行投资活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各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客服电话、相关社交媒体平台账号等需要进行账号认证管理。因此,投资者进行搜索时,要认准那些已通过认证的账号。当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基金管理人名义从事诈骗活动时,投资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电话录音、手机截图等,第一时间向相关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投诉。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近年来基金行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基金公司的名义行骗。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基金产品专业性相对较高,机构应做好风险提示工作,比如可以开设 “反诈教育专栏”,定期向投资者普及典型案例。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者:陆海晴、马嘉悦






《风险预警·金融版》简介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金融稳则经济稳。金融安全事关国家、区域企业发展大局,需要对金融风险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科学应对,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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