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回复受害者:我们没有委托他们,他们是谁我们也不清楚

近日,河南的孙小姐向杭州某P2P平台投诉其委外催收机构涉嫌威胁恐吓、侮辱、骚扰她亲属好友以及工作单位等软暴力催收行为,但这家P2P平台客服却回复孙小姐说,我们真的没有委托这些身份不明人员,至于他们到底是谁我们现在也不是很清楚,但孙小姐在电话中回复这家P2P平台客服说,既然不是你们委外的,为什么我我还清的债务以及我的手机通讯录、通话记录、彩信短信、手机相册等重要隐私他们都知道呢?但是,这个问题这家P2P平台至今未作出任何的回复。

据了解,孙小姐是在2017年因为店铺急需资金周转,找家里人或亲属好友借又害怕没有面子,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孙小姐注册了这家P2P平台,然后从这家P2P平台申请了3000元的贷款,但让孙小姐没有想到的是,她的银行卡实际收到的金额却是2650元,借款周期也仅为14天,14天后孙小姐仍需还款3000元,也就是说,孙小姐的这笔贷款在借的时候被扣除了350元,而在还款的时候还需要把这350元偿还上,典型的违背了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预先从借款的本金中扣除了利息,而且扣除的利息很明显高于法定利率,孙小姐继而认为这完全是一种高利贷行为的借贷陌生,而且还是国家不允许的714高炮行为。

在孙小姐还清这3000元后,原本认为还清贷款就没有事了,也就没有在意那么多,但是,让孙小姐没有想到的是,她还清贷款仅仅两个月后,就开始接到了各种自称为这家P2P平台委外第三方的陌生人,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自称为P2P平台委外的第三方其实他们自己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甚至于就连孙小姐欠钱的清单他们也都提供不开。

关键是,孙小姐认为自己还清贷款了,为什么会接到这种陌生人的催债电话这自己必须要搞清楚,于是,孙小姐就开始了和这家P2P平台的“拉扯之战”,而孙小姐还想着,如果对方愿意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和P2P平台委托他们的相关证明,即使自己还清贷款之后也愿意再花一次钱买自己和亲属好友的清净,但是,想法很简单,却非常的天真,当孙小姐被这些陌生人提供的虚假信息之后,虽然清净了几天,但是这些身份不明的陌生人怎么都甩不掉了。

最可怕的是,他们在催收的过程中使用的通讯工具并非是实名制的手机号或座机号,而是使用了一种虚拟拨号软件给我们打电话,而发送短信使用的是第三方106短信运营商提供的信息通讯服务,而当我们通过相关部门网站查询到这些信息的时候,我们致电给106短信运营商客服质问这些给我发短信的陌生人,到底是谁,他们为什么会知道我们在你们平台的用户信息,但是,大家试想一下,他们可能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吗?

我们通过相关的登记备案信息联系到这些106短信运营商以后,要求他们向身份不明的犯罪分子提供信息传输服务,但我这个如此简单的要求,这些106短信运营商却无法满足,而这也导致我怀疑这些106短信运营商和这些身份不明的犯罪分子都是同一家行为,妥妥的是教唆他人事实犯罪、非法交易公民个人信息、恶意传播淫秽图片和侮辱受害者以及他们亲属好友的自尊心,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是如何认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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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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