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续费前5日应以显著方式提醒、不得用高灵敏度摇一摇诱导操作……老友们,用手机有了更进一步的保障

为优化服务供给,改善用户体验,维护良好的信息消费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围绕提升用户服务感知、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即“两提升”,共提出26条措施:一是聚焦APP安装卸载、服务体验、个人信息保护、诉求响应等,针对性提出改善用户服务感知的12条措施。二是从行业协同规范发展、上下游联防共治的角度出发,抓住当前移动互联网服务的5类关键主体,即APP开发运营者、分发平台、SDK(软件开发工具)、终端和接入企业,提出14条措施。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企业等单位在提供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时,向用户推荐下载APP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明示开发运营者、产品功能、隐私政策、权限列表等必要信息,并同步提供明显的取消选项,经用户确认同意后方可下载安装,切实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不得通过“偷梁换柱”“强制捆绑”“静默下载”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下载安装。除基本功能软件外,APP应当可便捷卸载,不得以空白名称、透明图标、后台隐藏等方式恶意阻挠用户卸载。

另外,开屏和弹窗信息窗口提供清晰有效的关闭按钮,保证用户可以便捷关闭;不得频繁弹窗干扰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采取自动续订、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开通;在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前5日以短信、消息推送等显著方式提醒用户,服务期间提供便捷的随时退订方式和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取消途径。

通知强调,不符合要求的APP不予上架;对与公示信息不一致,或采用“热更新、热切换”等方式擅自更改APP主要功能、申请的权限、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场景和范围等违规APP,应当停止提供服务;依法对违规APP、SDK采取停止接入等必要措施,有效阻止其侵害用户权益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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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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