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保持对跨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

【证监会:保持对跨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财联社2月17日电,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备案管理将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适度监管,实现境内证券监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和“错位”,强化境内外监管协同,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责任;保持对跨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沟通协作,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共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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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标签:证监会   严厉   违法者   财务   发行人   境内外   境外   境内   投资者   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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