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导游在景区内摔倒骨折花了17万,景区:旅行社全责没得商量

#冬日生活打卡季#长久以来大家都有个疑虑,好好地在马路上行走摔了一跟头,就医花了不少钱,那么是自认倒霉,还是应该找城建部门或者清洁工索赔呢?

据现代快报报道称,杜女士是江苏南京一旅行社临时聘用的导游,她带了一个300位游客的超大团,景区引导游客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骨折,随后就医花了17万。事后杜女士将所在旅行社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杜某 17 万余元,因为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旅行社也没推脱直接给了这笔钱。

旅行社的法务则认为给员工垫付医药费或者先行赔偿一些费用没有问题,但是事情发生在南京知名景区,这家景区道路比较难走,也没有相关警示牌或者标语,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担责,又将景区告上法庭,向景区追偿其支付给杜某的各项费用。

旅行社方面直接表明立场,景区也曾经发生过摔倒事件,且不止一次,而且事发时有导游看见过,即便是我们公司的导游不小心出现了这样的悲剧,难道不是因为景区的问题才是直接造成这样后果的原因吗?

而景区则辩称导游带了几百人的团,所有游客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仅仅导游一人出现了这么严重的骨折事件,完全就是工伤。景区坐落在山上,本来就崎岖难走,高低不平,顺势而建成的园区,每个人看到的第一眼心里就应该有预期,就应该是你们旅行社全责,没得商量,也不要推脱了吧。

虽然最终两审法院都判决旅行社全责,但是不少游客还是觉得旅行社太冤了。毕竟在景区内出现了这么严重的事故,起码的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救助还是应该有的,这么大一个知名景区,出现了问题只想着推卸责任给他人公司,难道不属于德不配位的那种存在吗?

导游在景区内出现骨折,景区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进行救助,反而等着这名导游的同事拨打急救电话,完全就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心态,还好是骨折,万一是性命相关的事情,景区还会如此淡定吗?

旅行社秉着对公司员工负责的态度,立刻进行了救援,同时安排其他导游接替杜女士的工作,事后赔了17万。这么多钱真的该由旅行社全额赔付吗?杜女士本人以及景区真的一点责任都不需要承担吗,怕是说不过去。

编者认为景区是否承担责任法院自然有考量,但是现实社会中导游发生了如此严重的骨折事件,即便是公司赔付了17万,这也仅仅是医药费用。更别说二次手术去钢板,两年的时间基本上没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南京这家知名景区一点人道精神都不存在吗?

如果杜女士在后续的手术与治疗中花费巨大,且自身无力承担,编者支持杜女士继续起诉景区的管理方。既然景区有专门的的运营团队,又是以盈利为目的,那么就应该告知旅游中潜在的风险点位,利用警示牌或者语音等各种手段提醒游客,既然没有做到,难道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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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标签:南京   景区   导游   旅行社   警示牌   法院   女士   知名   游客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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