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游戏中观察儿童的身体状态,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儿童

受教育者存在的本质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强调身体与心智的统一。这一本质决定了教育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而在“竞争学习”、“应试教育”、“填鸭式教育”的大环境下,教育更多关注脖颈以上的学习,无限“放大”脑袋,逐渐“缩小”身体。

同样在学前教育阶段,我们仍然能够听到“小手,放在膝盖上”,“小嘴巴,闭闭好”,“小眼睛,看老师”这些口令。从父母那一辈延续到现在,人们依然可以听到这些朗朗上口的指令。

这些指令强调了一种身体的形态,这种形态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安静,维持课堂秩序,以便顺利地开展下一个环节。可以看到,人们对身体与教育的认识,局限在身体是服务于教育、从属于教育,是实现教育目标、完成教育内容的媒介。

让我不禁思考,这是代表着身体的存在吗?从外部看来,身体在当下是存在的,但毫无疑问这样的身体存在是异化的存在,是违背回归身体的理念的。

人们这样“直接”地关注幼儿身体,更多强调的是对儿童身体的规训与控制,没有意识到儿童身体的重要价值,缺乏清晰的儿童身体观念。

在自由游戏这一场域中观察了解幼儿的身体状态,从身体的角度思考自由游戏。帮助我们认识幼儿园中自由游戏存在的问题以及具有的价值,进而反思当下幼儿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让教师更多关注到幼儿的身体,重视、理解并学会反思幼儿身体,从身体的角度更好地认识、解放儿童,让幼儿在自由游戏中真正收获自由。

国外研究发现儿童在自由游戏的时间也并不是很自由,无形的规则、规训等制约、束缚着儿童的行为。

首先,时间以一只无形的手,影响着儿童的身体行为,Pate等人认为学龄前体育活动的变化可能归因于学前政策和实践的变化,而政策实践变化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户外活动的时间。时间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影响因子对儿童身体的行为产生着影响。

Kim Rasmussen在其研究中提到,当“自由时间”被花在一个制度的环境中,它并不是很自由。

Henley的调查研究表明,在地板上爬行、大喊大叫、在老师讲课时躺下,以及在教室里奔跑,这些都是放松行为的方式,这些行为在幼儿园、学校、工作场所和许多更大的社会机构中是不允许的。

在研究中也同样发现,较为严格的一日生活环节时间表,使得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固定化模式的影响,如固定的喝水环节、入厕环节等,幼儿在自由游戏中会受到这些的影响,进而体现在他们的身体行为之中。

同样,在研究中发现,教师设立的规则,如不能在教室内跑,这是危险的行为、不要大喊大叫,发出不好听的声音、坐在座位上玩,不要下座位等都限制着儿童自由地移动与玩耍。他们必须保持对规则的警惕,并识别限制、禁止进入或嵌入规则的空间。

尤其是在一些狭窄的、空隙的区域、老师视线范围之外的空间,儿童的身体被认为是“危险的”和“麻烦的”,必须加以控制,而控制的方式则是不断强调规则和纪律,否则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玩耍的机会。

研究建议

(1)重构儿童身体观,回归儿童身体

雅斯贝尔斯道出了教育的真谛,教育是需要超越身体的,但却始终是以身体为根基,从身体出发的。社会大众应建构对儿童身体的认知与看法,将儿童身体作为主体,清晰地意识到身体是心身合一的,身体的形成将直接影响幼儿自我的建构。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尊重儿童身体,尊重身体的存在,尊重儿童用身体对周围环境地直接感知,尊重儿童有时会使用身体的方式表达情感和需要,保持身体在教育过程中的整体、全面地参与。

对于儿童来说,身体就是我,我就是身体,通过身体与世界进行联系,身体成为展示自我的窗口。教师、成人不要简单地、粗暴地制止幼儿的身体行为,儿童正是以这种直接的方式来获取直接经验,从而获得内心地成长与发展。

在学前阶段,我们应在集教活动中指向儿童身体,不断激发、激活身体,让儿童调动身体的多种感官表达自己的意愿,展现独立的“我”,从而体验身体带来的直接感受,关注当下儿童身体在具体情境中的表现与状态。

基于对儿童身体的认识,在儿童身体观的指引下,身体教育应让幼儿以直接地方式表达他们自己的想法。身体教育不仅仅是局限于体育领域,更是将身体与教育的各个方面结合。

身体教育一词最早出现在杜博斯的《诗画论》中,其意为“自然发育、自然养育”,也即为尊重儿童天性,身体的教育不只是物质身体上的,同时也是精神身体上的,二者相互协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教育中,以身体作为桥梁,充分运用儿童的物质身体器官,使儿童身体得到发展的同时也使心智、社会活动等均得到发展,最终达到物质身体与精神身体的统一。

(2)立足身体间性的师幼互动,创建“我—你”师幼关系

学前教育阶段并不是纯粹教授给幼儿以知识或技能,而是在师幼两者主体之间形成一种平等对话与交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身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且因身体具有的主体性,到我与他人的身体之间具有的主体间性,意味着师幼之间的关系实则即为儿童身体与教师身体之间的互动。

此种互动关系首先表现为一种原始的身体知觉关系,双方的任何动作、行为都以身体为载体得以展现,表达的身体的意向性而非纯粹的意识。

正是因为身体所具备的各种感觉功能,如触觉、听觉、嗅觉等,在多种感觉功能的作用下,使我能与他人之间相遇并建立联系。

两者的沟通和理解是基于身体进行的,是将意识融入在身体之中进行的肉身互动。由此可见,师幼互动是根植于身、互动在身、关系共生的交往实践。

在师幼关系结构中,无论是何种关系都应首先承认身体的基础性地位,都应立足身体间性的师生关系来处理其他关系。

基于身体间性的师幼关系,从梅洛—庞蒂对“两间性”的身体的阐释,让我们更加清晰地意识到世界并不是一个单一的实体思维,而是一种双方主体的交互思维。

这样的关系思维意味着学前教育的过程就是师幼之间的一种际遇,即“我”(教师)和“你”(幼儿)的相遇,也是一种“生命对话”。

儿童与教师之间不再是主客式的关系,而是一种无主奴之别的“我——你”关系的建构。此种关系的建构有助于教师与儿童之间进行身体间的对话。

(3)增加自由游戏时间,给予幼儿充足的身体体验

对学龄前儿童来说,他们需要调动多种感官,通过眼、耳、口、手等器官的综合运用来感知外在世界。这种视、听、触觉等多感官协同认知世界的功能彰显着学前儿童的“具身属性”。

基于儿童的具身性特点,应重视体验式教学,强调儿童去操作、去行动,在做中学,不是单纯的单向讲授方式。

为了满足幼儿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身体,必须在一日生活环节中保障幼儿自由游戏的时间,结合具体情况应将更多的时间给予幼儿进行自由游戏,而不要用其他的事情占据幼儿自由玩耍,进行身体体验、身体感受的时间。

在时间的保障下,鼓励幼儿与环境之间的积极、动态接触,充分调动幼儿的多种感官,让儿童完全沉浸在游戏中,满足自我需求,萌发自主自发的意识。让幼儿有较为足够的时间进行自由玩耍,给予充足的身体体验,探索自然,体验情感。

(4)创设充分自由的游戏环境,调动幼儿多种身体感官

重视儿童身体本身对世界的探索,游戏作为儿童的生命,是儿童身体发育的重要载体。因此,儿童身体活动需自然化,给予儿童探索周围环境的自由与权力。

儿童教育家陈鹤琴认为,儿童具有天生好动的天性,作为成人,我们不应随意遏制,而应正确认识儿童的这种好动,让儿童天性得到发展,促进儿童发展。游戏中的儿童是全身心投入的,他们将自己全部的精神都投入到正在进行的游戏中。

教师、幼儿园应充分为幼儿创造自由游戏的环境,保持物质环境的可用性和开放性。最大程度给予幼儿活动权利,激发儿童身体的多种感官和身体运动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身体每一个细胞进行游戏。

将自由给予儿童,让儿童参与到游戏环境的布置中,让儿童拥有对游戏环境的支配权、使用权,让儿童自己依据游戏环境设置必要的规则,最大限度保障幼儿游戏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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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8

标签:身体   儿童   自由   感官   幼儿   状态   关系   环境   教师   时间   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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