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法则

历史古城撒马尔罕(Samarkand)位于中亚的一片绿洲中。中世纪时,这里的市场上有叙利亚商人,手指抚着滑顺的中国丝绸,也有来自东非草原的粗鲁部落男子,带来最新一批头发乱如稻草、来自遥远西部的奴隶,至于店主的口袋里则是满满的闪亮的金币,印有异国的文字和不知哪来的国王肖像。这里在中世纪可说是南来北往、东西交流的主要十字路口,来自各方的人融合在这里稀松平常。而在 1281 年,忽必烈挥军前往日本,也看得到相同的情形。蒙古骑兵穿着毛皮,身边就是中国步兵戴着斗笠,还有高丽来的援军,和来自南海并有文身的水手一言不合打了起来,另外还有欧洲冒险家讲着故事,让来自中亚的工兵听得张大了嘴;而这所有人,都是听命于同一位帝王。

与此同时,在麦加圣寺内的卡巴圣堂,人类也以另一种方式融合统一。如果你在公元1300年前往麦加朝圣,绕行这个伊斯兰教最神圣的圣地,你可能会发现身边有美索不达米亚人,他们的长袍在风中飞舞,眼神炽烈而狂喜,嘴里念着真主的 99 个大名。就在前面,你可能也会看到一个饱经风霜、来自亚洲草原的土耳其族长,手拿拐杖、步履蹒跚,还若有所思地摸着胡子。在另一边,有黄金首饰在黝黑的皮肤上闪耀着,可能是一群来自非洲马利王国的穆斯林。至于一闻到丁香、姜黄、豆蔻和海盐的香气,就知道这群兄弟大概是来自印度,又或是更东边神秘的香料群岛。

我们今天常认为宗教造成的是歧视、争端、分裂。但在金钱和帝国之外,宗教正是第三种让人类统一的力量。正因为所有的社会秩序和阶级都只是想象的产物,所以它们也十分脆弱,而且社会规模越大,反而就越脆弱。而在历史上,宗教的重要性就在于让这些脆弱的架构有了超人类的合法性。有了宗教之后,就能说法律并不只是人类自己的设计和想象,而是来自一种绝对的神圣最高权柄。这样一来,至少某些基本的法则便不容动摇,从而确保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可以说宗教是“一种人类规范及价值观的系统,建立在超人类的秩序之上”。这里有两大基本要素:

(1)宗教认为世界有一种超人类的秩序,而且并非出于人类的想象或是协议。例如职业足球不是宗教,因为虽然足球也有许多规则、仪式和常常很古怪的惯例,但大家都知道是人类发明了足球,而且国际足协(FIFA)随时可能开会决定把球门变大或是取消越位规则。

(2)以这种超人类的秩序为基础,宗教会发展出它认为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和价值观。例如,虽然现在许多西方人相信鬼魂、精灵、重生,但这些信念并未构成什么道德和行为的标准,所以也就不算是宗教。

虽然宗教有可能让各种社会和政治秩序合法化,但并不是所有宗教都能做到这点。某个宗教如果想要将幅员广阔、族群各异的人群都收归旗下,就还必须具备另外两种特质。第一,它信奉的超人类秩序必须普世皆同,不论时空而永恒为真。第二,它还必须坚定地将这种信念传播给大众。换句话说,宗教必必须同时具备“普世特质”和“推广特质”。

像是伊斯兰教和佛教这些最为人所知的宗教,就同时具备普世特质和推广特质,但也常让我们误以为所有宗教都是如此。但其实,多数古代宗教反而是具备“区域特质”与“排他特质”,信众只信奉当地的神灵,而且也没有意愿将信仰推己及人。据我们所知,要到了公元前 1000 年间,才开始出现具备普世和推广特质的宗教。这可以说是史上最重要的革命之一,对于人类的统一有重大,绝不亚于帝国或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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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4

标签:美索不达米亚   麦加   伊斯兰教   中亚   宗教   帝国   特质   法则   秩序   脆弱   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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