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各类数据商进场交易。规范各地区各部门设立的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和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推动区域性、行业性数据流通使用。促进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和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与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互联互通。”
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国内已近40家,但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尚未“浮出水面”。谁能执行业数据交易平台之牛耳?从现有条件看,有两类企业最具备条件。一类是行业龙头企业,如央企巨头国网电力、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再一类则是行业电商。前者掌握行业资源(即数源),后者从事行业服务(即数商)。开展行业数据交易,既需要数据资源,也需要供需撮合、场景触达等服务,因此两者都至关重要,均有望享受《数据20条》的政策红利。
单就行业电商而论,向行业数据交易平台发展无疑是最佳选择。原因有三点。一是仅就发展环境来看,行业电商的处境并不乐观。成千上万家行业电商栉风沐雨,相较消费电商发展现状和势头均不理想,生存发展、模式突破仍是行业电商共同面临的问题;二是行业电商基本都具备数商的前提条件,即对行业较为了解且拥有或能对接相关数据资源;三是曾有相当数量的行业电商曾开展商品交易,采取的形式也都是电子合约,实质也是数据,后证监会清理整顿,政策高压线堵住了类期货、中远期等“电子交易捷径”,但现货类电商仍鼓励发展,因此行业商品数据方兴未艾。总之,开展行业数据交易,或许是“山穷水尽疑无路”的行业电商“柳暗花明又一村”。
当然,行业电商向行业数据交易平台发展绝非易事,至少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行业电商向行业数商的转型。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还是有较大区别---行业电商关注于产业数字化,更多通过企业数据、市场数据、行业数据开展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而行业数商则须立足场景,从供应链、智能生产、资源整合、企业治理等多个角度设计解决方案,通过数据产品或数据服务的形式开展行业数据应用。电商转数商,既要扩展数据资源,又要深入行业场景,但对应的需求市场是非常巨大的;第二步是行业数商向行业数据交易平台的提升。从数商到平台,企业的角色或发生变化,实质是要把数据流通交易产业化。产业化意味着更多的商机、更大的市场。行业数据交易平台不仅可以成为行业数据资产的管理运营者,还可以从事行业数据中心,甚至可以组织“共同体”,通过“政产学研金服用”集成“资金技术、人才智力”等资源为行业全面赋能。
据悉,以山东数据交易平台为代表的区域数据交易场所已开始对接合作行业电商,山东特有的数据要素共同体也将成为行业电商转型、提升的有力加持。“水天一色玉空明,便似乘槎上太清。”相信一波行业数据交易平台的建设浪潮很快就会出现。
页面更新: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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