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车辆通过滴滴接单 驾驶员与平台双双被罚

来源:【重庆日报网】

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一大队联合重庆江北机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一台疑似非法营运车辆。

车主一开始不配合调查,声称自己有营运证件,然而执法人员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同时其出示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不是现场其驾驶车辆的车牌号。

随后在执法人员再三追问下,车主终于坦白这辆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执法人员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该车车主是通过滴滴平台派单搭载的乘客。乘客已经通过滴滴平台支付了该趟次从南坪某小区到江北机场T3航站楼的车费54.37元,驾驶员客户端也已经收到滴滴平台支付的费用48.01元。

驾驶员将面临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明知该渝籍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证,仍然向该车派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订单。滴滴公司涉嫌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将面临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滴滴公司已开始清理注册的非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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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标签:南坪   驾驶员   车辆   平台   重庆   支队   车主   行政处罚   乘客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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