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较真的法律人,往往生活得并不幸福!


太较真的法律人 往往生活得并不幸福

藏蓝背影原创

工作中,我曾遇到很多较真的人,他们认定自己的真理,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刮风下雨,不断地折腾。他们不去考虑,诉求有无道理,有无法律依据,有无事实证据。甚至,有的信访人耗其一生,寻求自己认定的正义,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到头来,白了头发,毁了身体。他们不去考虑,这样做的代价是否值得,意义是否存在。

有人会说,这种事没轮到你自己身上,你当然可以这样去说了。诚然,有些事情该争取的必须争取,但太过较真,生活的幸福感就必定离去,除非有些以硬杠死磕为乐的。

最近,看到很多法律人,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投诉、信访、举报,控告他人,且大有蔓延的趋势。有警察持身份证实名举报的,有律师控告律协主任的,有硬怼北京律协的,有网上发视频发帖的,有信访的,坐访的,几乎层出不穷……

法律人考虑问题的思维一般都异于常人,法律人凡事都喜欢套用法律规范,都喜欢寻找论据,所以法律人的思维本就比较复杂,活的比较累了。比如说领导叫你加班,你扯出了法律,加班有法律依据吗?你出加班费吗?符合《劳动法》吗?当你扯出这些依据的时候,领导在心里已经帮你判了死缓,以后会不给你小鞋穿?还会给你好脸色?即使你继续硬钢,也不能改变加班的现实,还要心情不好。这种状态下,何来幸福感!

法律人对事情的看法一般都深于常人,法律人会坚守自己心中的正义价值,总以为自身担负着历史使命,对一些社会现象、人和事,总喜欢用高于生活的姿态去分析,用事后倒片的观念去分析,一定会找出更多的不足和缺陷,然后耿耿于怀,忧国忧民。诸如此类,何来幸福感!

很多法律人是感性有余,理性不足,用一句法律人耳熟能详的谚语,“法律能解决问题,但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法律人较真,本无可厚非,正因为法律人的较真,才推动法治的进步和发展。但法律人作为专业人士,为自己为他人发声维权,理应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如果采用诉讼之外的其他手段,在当前以平稳为社会主基调的形势下,实属不正常不可取。

圈里的法律人不妨对照一下,较真可以,没必要太较真,否则就会影响自己生活的幸福感。

最后,用德国作家“托马斯·曼”的一句话与朋友共勉:不要由于别人不能成为我们所希望的人而愤怒,因为我们自己也难以成为自己所希望的人 。


一个爱好文学和财经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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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3

标签:较真   托马斯   藏蓝   法律   常人   有无   正义   幸福感   思维   幸福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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