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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实施效果:
康美药业前身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8日。2001年2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1]17号),核准康美药业公开发行股票。2001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00518。2009年1月7日,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注册股本总数为4,973,861,675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73,861,675.00元。
康美药业的主营业务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
自2018年12月以来,康美药业陆续爆出存在虚增货币资金、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利润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重大问题,再加上受宏观经济下行、金融去杠杆以及医药行业政策频繁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风险累积。同时,因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到期债务偿付压力巨大,存在严峻的债务危机。2020年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2019年5月21日起,康美药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康美药业”变更为“ST康美”;2021年4月29日起,康美药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康美”。
2021年4月22日,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康美药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揭阳中院于2021年6月4日裁定受理康美药业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管理人。
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11月26日,揭阳中院裁定批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1年12月29日,揭阳中院裁定确认康美药业已执行完毕《重整计划》。
(一)资产情况
康美药业资产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按照市场价值进行估值,康美药业资产的市场价值为2,244,319.46万元。按照清算价值进行估值,康美药业资产的清算价值为1,085,961.04万元。
(二)负债情况
债权申报总额49,682,031,646.60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金额为4,229,783,357.50元、税款债权申报金额为52,176,804.33元、普通债权申报金额为45,400,071,484.77元。另有职工债权金额为847,014.61元。
(三)假设破产清算条件下的清偿能力分析
假定全部有效资产能够按预计的资产清算价值变现,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21.93%。
现有总股本减去员工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股票后,按10转18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新股,共计转增88.9亿股,转增后总股本138.6亿股。转增股份用于交付重整投资人、清偿公司债务、交付中小投资者及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
康美药业现有总股本4,973,861,675股,其中涉及员工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的股票34,970,000股,本重整计划以康美药业扣除上述股票后的4,938,891,67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股票数8,890,005,015股,转增后康美药业总股本将由4,973,861,675股增加至13,863,866,690股。
前述转增股票中,1,265,822,785股用于解决资金占用问题;1,113,309,515股向中小股东进行分配;2,879,473,356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投资人作为受让股票条件之一所支付的现金对价,专项用于根据本重整计划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631,399,359股将通过以股抵债的形式用于清偿康美药业的债务。
通过本次重整,将引进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财务投资人投资不超过65亿元重整资金】总计4,145,296,141股的股票;以康美药业重整后的总股本为基数,重整投资人持股比例约为29.90%。
(二)债权清偿方案
(三)偿债资源的来源
(四)资产剥离及信托方案
康美药业待处置资产构成情况复杂,短期内处置难度较大,为了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将通过设立财产权信托的方式,在信托计划项下实现待处置资产的清理、确权和处置等工作。
(五)执行完毕的标准
(六)破产费用
康美药业的破产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报酬、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设立信托计划的相关费用、转增股票登记税费、股票过户税费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等,预计金额约2.5亿元。
如需重整计划全文,请关注,回复“康美药业重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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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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