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盾”才配得上皮娇肉嫩的宝宝

各位妈妈们,你们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回到家打开门,发现化妆品散落一地,可怜的口红断成两截,空气中漂浮着浓郁的香水味,血压升高的同时找到了罪魁祸首,自家的娃正“五光十色”地看着你,仿佛在说“我美不,夸我”,而你只想说“天啊,救救我”。

孩子能不能使用成人化妆品?有没有专门给孩子用的化妆品?今天疾控君就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

儿童有专用的化妆品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包括沐浴露、洗发水、护肤霜、彩妆、防晒霜等品类。

依据我们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含)以下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选购儿童化妆品认准标识

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不要为儿童选用成人的化妆品,成人化妆品中含有的一些功能性成分可能对儿童娇嫩的肌肤产生刺激或伤害。

特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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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盾”,旨在提高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但是一些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在推销产品时,将“小金盾”标志与获得国家审批、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相挂钩,有意混淆“小金盾”标志的涵义。家长们要注意:“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其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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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中,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没有“小金盾”标识。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中,不包括“彩妆”这一类别,如果商家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的,属于违法行为。

谨慎使用仔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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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化妆品,确保正确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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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应妥善保存化妆品,检查化妆品是否在有效期内,避免因保存不当导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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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使用化妆品前,可先在前臂内侧中下部做少量涂抹,观察一段时间,若涂抹部位皮肤没有出现红肿、瘙痒、灼热或刺痛感,可以按照说明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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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使用化妆品出现不适时,应立即停用产品、清理皮肤上的残留物,并注意观察,如症状仍未改善,须及时就医。

防晒产品的使用比较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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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龄以下婴儿:皮肤娇嫩,体表面积与体重的比值较高,涂抹防晒产品更容易发生不良反应,因此,不宜使用防晒产品,应当避免日光直射期间外出(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2点)。需要外出的话,尽量以戴帽子、打伞、穿着浅色纯棉衣物等物理遮盖的方式防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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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龄以上至3岁的婴幼儿: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以使用SPF10/PA+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产品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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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上儿童:不宜选择宣称“高倍防晒”的化妆品,一般建议选用SPF值不高于30的产品,因产品的SPF值越高,对紫外线的吸收能力并不会有太大增强,反而会增加皮肤负担,引发皮肤的刺激、过敏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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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儿童使用喷雾类防晒产品,因其存在经呼吸道吸入、喷到眼睛等风险,如无其他选择,应先喷到手上再涂抹到皮肤。

儿童的好奇心需要满足,娇嫩的皮肤也需要呵护,作为家长应该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化妆品,守护好这份纯真的美丽。

参考文献:

[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22年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

[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确认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勿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供 稿:崔文广

编 辑:乔佳颖

审 稿:周利红 冯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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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5

标签:金盾   防晒   成人   标志   皮肤   玩具   化妆品   宝宝   儿童   产品   儿童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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