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蝴蝶模式”发展新兴产业

深圳先进院聚焦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坚持科学与产业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在深圳率先探索实现“0—1—10— ”的“蝴蝶模式”。受访单位供图

深圳理工大学效果图。受访单位供图

“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下称“科创中心”)是助力大湾区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深港两地科技合作更是支撑深圳科技在大湾区建设中发挥引擎作用的核心关键。

近日,深圳市先行示范区科技专家组组长、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下称“深圳先进院”)院长樊建平主笔《发展新兴产业的“蝴蝶模式”:探索建设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新路径(初稿)》专题研究报告(下称“报告”),不仅梳理了目前科创中心建设中的深港合作现状和问题,还对其未来的发展路径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和实操性措施。

报告指出,深圳先进院聚焦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坚持科学与产业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在深圳率先探索实现“0—1—10— ”的“蝴蝶模式”,构筑了“科技引企、人才引企、设施引企、政策引企、资本引企”等广泛应用场景,将产生并释放科学产业大循环及财政税收大循环的效应。

在建设“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过程中,也可探索构建基于大设施的“蝴蝶模式”。其中,“蝶头”是科教融合,聚焦“0—1”的原创突破;“蝶腹”与“蝶尾”是科产衔接,助力“1—10”的产业转化;“蝶翅”则是“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耦合协调,驱动“10— ”的能级跃升。

撰文:张玮

深港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亟待更融通

从2019年到2022年,深港合作从“共建”到“高水平开放”,再到“开放融合”,两地合作范围、程度均进一步扩大和加深,深港合作建设“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已是时代大势所趋。

香港拥有高水平大学、国际一流人才队伍、联通全球的创新网络和国际通行的法律制度,深圳则具备“一低四高”优势,即“低成本产业空间和高效率产业配套、高价值工作岗位、高强度政策支持、高质量生活环境”,可帮助香港实现产业空间的北向延伸,带动香港将自身研发成果和创新能力在更广阔的层面上加深与内地相关产业互动、融合,助力香港共享内地科技产业高速发展的新机遇。

此间,深圳各个科研机构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优势与地理交通优势,深化深港两地合作,使得大湾区内各要素流通加快,科研成果创新时间不断缩短。但深港融合推进中,仍面临创新要素跨境流动遇阻、跨境政策供给与衔接性不足等问题。

一方面,深港跨境科技合作政策诉求强烈但协调难度大。跨境政策大部分需要在中央层面推动解决,而深港两地的政府架构及管理体制、法律制度等都不同,特别是项目运转机制和知识产权体系上均存在差异,沟通机制亟待创新和突破。

以科研管理制度为例,香港科研人员参与内地项目尚未获得全面准入,相关人员或机构必须与内地机构合作,才有条件申请国家科研资金。香港对科研项目管理、经费使用、人员配备和激励措施等更倾向于市场化方式,科研经费可全部用于劳务支出,分到课题组“人头”,且税负较低。而内地的科技管理体系相对复杂、层级较多、申请流程较长,且科研人员经费管理自主权较弱。如果中央或地方财政科研经费在香港使用时仍沿用内地监管标准,则会造成港澳科研团队难适应等问题。

另一方面,深港创新要素目前仍流通不畅,包括科技人才流动受阻、各类科研物资跨境受限和资金跨境双向流通不畅等。

比如,科研样品、实验试剂、遗传资料里有如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等,均属于海关出入境管制物品,出入境流程较繁琐,过关需经过海关、卫生检疫、科创委、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审批检验,增加了科研合作的时间、费用和人力成本。此外,深港两地在药品、医疗器械、设备进口、科研材料等方面审批手续、标准不一致,多数科研仪器和样品需要按照新设备的价格收取相应关税,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不匹配。

“蝴蝶模式”覆盖成果转化三大阶段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向科学技术的广度和深度进军的能力已成为世界科技强国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而实现“0—1—10— ”的体系化探索和应用示范,则是其中的关键一步。

报告称,深圳先进院整合科技创新中的各类创新要素,对成果转化的三个阶段进行了创新实践,探索了基于大设施创新的“蝴蝶模式”。

所谓“蝴蝶模式”,是以新型研究型大学和基础研究机构为“蝶头”,聚焦“0—1”的原创突破,科教融合引领高质量科技人才与产业人才的培养;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蝶腹”、“楼上楼下”创新创业综合体为“蝶尾”,科产衔接,助力“1—10”的产业转化,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链条的韧性;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为左右“蝶翅”,跨界整合创新创业,驱动“10— ”的能级跃升,推动科技、人才、设施、政策、资本引企,汇聚各方要素,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强化未来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传统高校和科研院所过分注重理论研究和学术论文发表、对科技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不够重视、所产生的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容易脱节,而科教融合则可协同打造深港国际科技中心创新策源地,下好人才培养先手棋。”报告称,目前深圳先进院正在筹建一所集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及国际化于一体的新型研究型大学——深圳理工大学,将聚焦科学前沿领域,以多学科交叉等新手段发展新赛道,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突出“0—1”的原始创新。

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机制是加强深港两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在探索“蝶腹”与“蝶尾”的实践中,深圳先进院在国内首创“楼上楼下”创新创业综合体的探索和经验做法,入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推广深圳经济特区47条创新举措,即“楼上”,科研人员开展原始创新活动;“楼下”,创业人员对原始创新进行工程技术开发和中试转化。这打破了科学与产业的时空限制,突破了从基础研究到产业转化的周期“瓶颈”和空间“瓶颈”,有效解决了初创企业缺乏设施和技术平台的技术“瓶颈”,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沿途转化,并开展技术成果商业化应用,形成“科研—转化—产业”的全链条企业培育模式,让科学和产业“两双巨手”跨越“死亡之谷”紧紧地握在一起。

此外,在经济发展和转型中形成“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格局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有为政府”前瞻布局创新生态,“有效市场”高效承载创业,二者耦合协调,驱动“10— ”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能级跃升。

延伸

结合深港优势打造资源共享平台

报告不仅梳理了目前科创中心建设中的深港合作现状和问题,还对其未来的发展路径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和实操性措施。

建议一

以“大设施”为基集聚深港科技资源

“大设施”能够为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硬件基础和创新平台,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结合深港优势打造资源共享平台与学术交流平台,确立科研制度与服务体系,从而打通由基础研究到产业转化的创新链条,建立从“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项目收益到长期持续运营”的良性循环。

在这种“一体设计、一体推进”的模式中,首先,要鼓励交叉集成和面向市场的基础研究。科学研究近年来逐渐显示出高度综合的学科特征,学科分化、深化和交叉融合以及不同领域技术的融合集成,才能催生重大的技术突破、使重大工程的实施成为可能,孕育一批具有重大变革前景的产业。

因此,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科技创新产业化应注重科技研发与区域重点布局产业的对接,注重由应用引起的基础研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调研发与生活、市场的紧密连接,真正实现科技创造价值,带动新兴产业跨越式升级。

其次,实施双螺旋大设施产业化战略。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以知识产权引导科研方向,以市场需求引导产业方向,让科技力量与企业携手合作,推动产业化合作的“源头对接”模式,增强开放研发机制。这样,在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科技缺口时,科技力量可及时介入,推动产业向创新型路径转型。在产业转型过程中,通过投入科技力量得到的技术成果不仅能创造产业价值,亦能印证科学研究,及时调整科技创新产业化方向。

再者,促成企业及资本早期介入。报告建议,完善深港科研项目跨境资助机制,研究建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出入境绿色通道,促进深港科技资金双向流动;建立完善内地招商引资网络,进一步拓宽优化外商引资渠道,加快推进深港两地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投资促进机制建设;鼓励创投资本在早期介入创新型企业或市场成熟度高的科技成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力量,推进资源、信息、人才、思路的共享。

建议二

深港资源多维互动推进特色机制创新

报告指出,深港两地资源要多维互动,推进富含深圳特色的机制创新。

一是探索深港两地实验室资源整合与共享开放的新模式,探索“实验室经济”及其证券化、商品化。在知识经济时代,这已成为推动区域发展的重要模式和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新兴经济发展模式,而探索深港两地产业化项目资产运营及其证券化模式,将完善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的激励分配机制。

二是推广“楼上楼下创新创业综合体”孵化模式,探索集科技研发与创业孵化为一体的新型实验室转化加速路径,打造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应用在空间上有机融合的一体化平台,创新性打破“从0—1—10”的产业孵化时空壁垒,建立“科研-转化-产业”的全链条企业培育模式。

“此类综合体将楼上的创新成果带到楼下做转化,用低门槛、无障碍的创新创业平台大大提高了技术转化效率,旨在缩短产业转化的周期,实现从场地、空间、设备共享、到资本注入的一条龙产业转化路线,形成融合集成、开放共享、前瞻交叉的创新平台,创新多主体合作、多要素联动、多领域协同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报告称,这既有由初创企业和科研人员组成的产研创新中心内核,也有深化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的理念圈层,将有利于科技企业在创始阶段大大提高技术转化率,助力其顺利跨过“死亡之谷”。

三是完善“知识技术”的加工和项目流通,借助国际创新型人才、科技创新载体等创新要素,协助深港两地区域内不同机构人员分享和应用知识技术和科研项目。结合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大设施集群,组建科学大数据中心、知识技术应用中心,推动对各项科学数据和知识技术的集中管理、有效整合、再加工和开放共享,加速有价值创新资源的流通并支撑后续研究。

建议三

挖掘未来产业集群共性力促功能破壁升级

重大科学问题越来越复杂,需要全球开放式、多主体、跨国化、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创新。香港国际化程度高、基础研究条件好,深圳则产业发达、创新活力强,进一步推动两地科研技术、资金、设备和人才流通,将满足新兴产业发展需求。

报告认为,要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的协助作用,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产业集群更了解产业的技术前沿、重大问题与突破路径,具有高效配置创新资源的优势,有助于集群所在地区的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快迈上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进程,从而推动区域竞争优势的重塑。”

同时,积极参与并争取主导制定深港两地新模式、新业态等关键领域的国际行业标准,以此争夺国际市场话语权和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

此外,促进深港创新主体深度融合发展,特别是大力支持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深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并加强对接国家解决“卡脖子”问题的总体思路和部署,利用香港科技人才及创新网络优势,加强关键领域的联合技术攻关,弥补深圳基础创新、源头创新不足的短板。

“深港可针对重大、重点领域展开联合申报、联合攻关,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努力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争取在源头创新、引领式创新上取得突破。”报告称。

建议四

以“科技服务”为杠杆撬动“科技创新”

报告提出,加强深港合作业态创新,以“科技服务”为杠杆撬动“科技创新”。

比如,为给企业发展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可设立“企业医院”,发展科技创新中心内的“企业诊断业”。通过发挥香港高校科研实力和顶尖科研人才集聚优势,为企业把脉开方,共同攻克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帮助企业走出发展困境或寻找新增长点。

再如,探索深港两地人才培养和交流互动体系。借鉴足球俱乐部的转会制度,探索人才“转会制”,对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才,给予原培养单位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柔性引才方式,通过硬平台和软环境吸引香港高校高水平人才及其团队来深就业、合作与交流,促进两地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

此外,做好顶层设计,建立符合创新规范的跨域政府管理和协调制度,为深港科技合作提供政策保障。其中,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尽快推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政策、机制、标准的相互衔接,对已有基本服务标准进行简化、统一、对接、互认,打破创新要素流动的制度性障碍,推动深港放宽科研技术、资金、设备和人才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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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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